(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月28日举行的《云南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陈帆介绍了“十五五”期间云南进一步发挥绿电环境价值将采取的具体措施。

云南省绿色能源丰富,全省绿电装机规模超过90%,绿色发电量占比、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占比等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绿色能源是云南服务“双碳”战略、推动资源经济发展的重要优势,但目前云南绿电高价值还未完全实现,特别是环境价值和碳排放效益还未充分体现。

为充分发挥绿电环境价值,“十五五”期间,云南省将从省级和国家两个层面做好工作。

在省级层面。一是抓紧研究出台云南省常规水电绿证划转方案,确保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应获得的常规水电绿证及时划转,充分体现其用电的绿色环境价值。

二是抓紧研究出台云南省级绿证账户绿证分配方案,在常规水电绿证及时划转之外,对统一纳入省级绿证账户的新能源机制电量绿证,保居民、农业优先发电绿证,以及电网代理购电绿证统筹管理,科学分配,优先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有色稀贵金属以及其他有绿证考核要求的产业和有绿证需求的出口型企业,让云南的产品绿电的成色更足。

三是充分利用省外和境外两个市场,拓展云南绿电在国网区域内华东地区、成渝地区的消纳市场,积极打造国际能源大通道,推动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电力贸易再上新台阶。

四是以绿电直供、绿电直连的方式,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大力发展绿电+先进制造、绿电+智算、零碳园区、新能源制氢(氨醇)等产业,利用新能源发展新业态,促进新能源非电利用率大幅提升。

五是举办绿电环境价值专题宣传研讨活动,聚焦绿电环境价值核算、绿电认证、绿电交易和绿电牵引产业转移等关键环节,系统阐释云南“绿电+”竞争优势,破除“绿电无溢价”误区,建立绿电环境价值市场化传导机制,搭建面向全国及南亚东南亚绿电环境价值对话平台与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力争促成一批高载能、高附加值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落地云南,构建以绿电为核心驱动力的新型工业化体系,全面助力云南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

在国家层面,云南省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国家出台支持云南绿电高价值实现的政策举措。

一是在云南、四川等水电大省,试点将适合条件的中小水电纳入绿电直连政策适用范围,支持中小水电就近消纳。

二是在西电东送中,根据实际电源结构支持实施“水火打捆”外送,并加强与碳排放总量核算衔接,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跨省区送电的环境价值。

三是强化“电—证—碳”协同,研究建立绿电、绿证与碳市场有效衔接,实现绿电环境权益与碳资产的流转。

四是发挥绿电优势承接产能转移,主要对电解铝等高载能行业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设置全国统一标准,推动更多产业向云南转移,助力全国“双碳”目标实现。

五是充分考虑云南为全国绿色能源转型所作贡献以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已处高位实际,合理设定云南“十五五”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超出部分给予相应奖励政策,支持云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