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成都高新区某小区开发商北京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官方公众号发布推文,称业主汤梅(化名)带人到售楼处进行“破坏”,损坏项目物品,并对业主用“职业为个体老板”“体型肥胖”“受到其他业主煽动”等进行形容。汤梅认为,这些言论具有侮辱职业、人格的性质,导致自己声誉受损、精神受到创伤,提起诉讼并索赔2万元。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汤梅的全部诉讼请求。
质疑电梯太窄反被指“体型肥胖”,业主怒告开发商侵犯名誉权 法院判决:驳回!侵权不成立
几年前,成都高新区某小区开发商北京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官方公众号发布推文,称业主汤梅(化名)带人到售楼处进行“破坏”,损坏项目物品,并对业主用“职业为个体老板”“体型肥胖”“受到其他业主煽动”等进行形容。汤梅认为,这些言论具有侮辱职业、人格的性质,导致自己声誉受损、精神受到创伤,提起诉讼并索赔2万元。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汤梅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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