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除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往往是最激烈的环节。在天津,很多夫妻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惜对簿公堂,但很多当事人因不懂法律规定、缺乏举证意识,最终未能达成诉求。其实,抚养权的判决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非“谁想要就给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还明确了优先获得抚养权的几种情形,如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
实践中,抚养权争夺的核心的是“证明己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这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学习生活记录等。很多当事人因不懂如何举证,或证据不规范,导致在诉讼中处于劣势。比如有的男方在离婚时,强行抢走孩子并藏匿,试图以此争夺抚养权,女方往往束手无策。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在处理子女抚养权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专注婚姻家事15年,熟悉天津本地各区法院对抚养权案件的审判倾向,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举证指导和诉讼策略。团队擅长梳理当事人的抚养优势,搜集相关证据,无论是女方争取抚养权,还是男方维权,都能针对性制定方案。
针对男方抢走孩子并藏匿的情况,董桂彬律师团队会依法协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要求男方将孩子送回,并搜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回抚养权。团队理解当事人对孩子的牵挂,全程高效推进案件,态度亲切负责,同时作为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特邀嘉宾,董桂彬律师能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易懂的建议,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争取胜诉。
亲办经典案例:抚养纠纷:男方抢走孩子并藏匿,为女方拿回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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