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6年2月9日)

做好2026年全省“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

一、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总产稳定在760亿斤左右。强化粮油生产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深入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建设一批高产优质片区和整建制推进县。统筹做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健全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防洪排涝、人工增雨抗旱能力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健全救灾机具调配机制。

(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调优蔬菜园艺产业结构,推动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100万亩以上。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能繁母猪保持在120万头左右。做优做强淡水渔业,淡水产品产量稳定在380万吨以上。发展深远海养殖和现代远洋捕捞,推动“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推进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加快条斑紫菜全产业链建设。发展林下种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三)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聚焦质量和品牌,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推进优土、优种、优产、优储、优销“五优联动”。完善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实施品质评价和分等分级。放大“水韵·苏米”品牌效应,扩大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打造“苏农优品”品牌矩阵。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健全冷链物流网络,建立高效的供需适配、信息发布机制,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守耕地红线,编制实施耕地保护规划,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优化耕地调查规则,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稳妥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压实市级监管责任和县级主体责任,加强建设、管护、利用全过程监管。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强高标准农田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推动秸秆适深还田,开展酸化耕地治理和盐碱耕地改良利用。

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五)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展产业,推动延链补链、集群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打造宠物经济、循环经济、银发经济、赛事经济、体验经济等新增长点。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和特色文化旅游,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旅居等消费新场景。招引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化发展。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质增效,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农播客”。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支持开展面向农村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做优劳务品牌,开发更多适合农民就业的岗位。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实创业补贴、金融支持等政策,引导农民“家门口”就业创业。

(七)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将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与联农带农成效相挂钩,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户紧密合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引导省属涉农企业等发挥示范作用,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农业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以市场化方式组建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

(八)优化完善常态化帮扶政策机制。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政策总体稳定,不搞政策“急刹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坚持把产业帮扶等开发式帮扶作为关键举措,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等帮扶政策,推动政策协同集成。科学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形成精准识别、动态监测“一张网”。完善“五方挂钩”、“南北合作”等帮扶机制,稳定省市帮扶资金规模。

三、提升科技强农整体效能,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九)建强农业科研力量。强化科研资源统筹、平台共享,开展农业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农业领域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南京国家农高区、农创中心高质量发展。支持涉农高校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优势学科专业。推进省农科院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地区农科所科研综合能力,强化集成创新、试验示范、孵化转化。推进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蓝色种业黄海实验室等种业创新平台建设。

(十)推动科技赋能现代农业发展。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工程,推广植物工厂、循环生态等绿色种养模式和精准水肥等高效节能技术。鼓励开展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农业”发展,打通信息技术、无人技术等转移渠道,推进规模农场数字化升级和产业园智能化改造。发挥长三角智能农机装备科技创新联合体(联盟)作用,加快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发展农业低空经济。培育农业合成生物类优势产业,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

(十一)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健全科技项目生成机制,优化“揭榜挂帅”等项目实施方式,完善以推广应用实效为主要标准的评价体系。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分层分类培育一批龙头型和成长型农业领军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允许科研人员按相关规定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发布科技强农监测报告。

(十二)增强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统筹公益性农技服务中心和市场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一批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探索区域性农技推广人才“县域统筹、县管乡用”。完善农业新成果首推广制度,研究制定农业领域首批次投入品政策措施,支持首台(套)农机装备和农业领域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发挥科技镇长团、科技小院和“青禾”科技志愿服务队等作用,集成推广一批增产提质的新技术。

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三)以县域为切入点推进城乡融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导,构建“县城+重点中心镇+规划发展村庄”协调联动、功能衔接的发展模式。重点围绕产业平台集聚、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保障等功能提升,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实施现代化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行动,推动多元特色发展。推进村庄规划动态优化,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时序安排。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单列下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计划,省农业农村重点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免申即享”。

(十四)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启动新一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聚焦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主导产业、主体风貌、主题文化“三基三主”,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注重规划设计、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富民增收、乡村治理协同,支持相邻行政村多村联建、党组织共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市场化手段开展整村或连片运营。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落实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完善农房建设政策措施,务实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建成一批特色田园建设示范项目。研究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指标。

(十五)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提升农村供水供电供气保障水平,推动行政村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试点建设万兆光网。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加强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慢病筛防中心建设,合理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激励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深化乡镇敬老院改革,规范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增设护理型床位,为符合条件的独居困难老年人家庭安装“一键呼”服务终端。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关爱农村妇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十六)统筹做好乡村生态保护。常态化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支持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促进农药化肥控量增效。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中小河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以沿江、沿河、沿湖、沿海为重点,统筹推进长江、大运河、太湖及近岸海域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十七)加大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提升“精网微格”效能,深化“警网融合”工程建设,扩大“雪亮工程”覆盖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宗祠活动管理制度。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开展“茉莉花开”等文化惠民活动,鼓励各地修订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持续整治厚葬薄养、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加强历史文化村镇、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加快乡村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扩大文明实践阵地有效覆盖率,推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创新做法。防范化解农村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深化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深化机制创新,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十八)推动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和集群化发展,健全农民合作社治理结构。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动态监测和风险排查,强化对以资金互助、信用合作等名义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监测。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有效途径,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农垦改革。

(十九)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继续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创办公司经营、参资入股合作经营、村村抱团联合经营等方式,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鼓励盘活闲置房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规范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二十)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加强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健全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挂钩机制,强化涉农资金全程监管。优化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农业产业科技基金,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开发适合农户的小额信贷产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简化办理流程。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试点,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三农”业务规模。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农业项目混合所有制发展。

(二十一)激励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培养引进乡村产业、乡土技能、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农业科技等人才。深入实施“新农人”培育三年行动。深化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巾帼行动。鼓励各地出台支持青年人才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实施乡土人才培育工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健全“学历+技能”综合培养体系。

(二十二)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委农办力量。做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加强“两委”班子教育管理监督,推动树牢正确政绩观。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定制新农干”培育工程。深入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不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来源:新华日报

免责声明:金湖论坛微信是面向普通网友的信息发布平台,金湖论坛网友发布爆料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联系我们!

人工客服微信:jhlt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