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发现,那些在西方国家,学金融的、学经济的、学法律的、学会计的、学审计的、学医疗的、学教育的人。天天喊着,这也要和国际接轨,那也要和国际接轨。那《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这部法律为什么不和国际接轨。既然要和外国接轨,就要一碗水端平全部接轨。不要搞去中国化的接轨,不要搞对西方国家有利的就接轨,对西方国家不利的就不接轨。
说到底,这是“选择性接轨”,和生活里遇到的双标一样。
2023年6月的一次学术沙龙,一个在某高校读国际法博士的小伙子说,“全球主要国家实际上早就有各种形式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他们透明度很高。”
另一个参与讨论的资深律师道:“这在美国已经八十多年了。”
一向被国人忽视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其实一直在西方顶着“透明度”光环默默发挥作用。
1938年,美国罗斯福总统签了一份叫《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文件,说是为了应对当时纳粹的宣传渗透。
这个法从头至尾强调透明度,说白了就是你只要是境外势力委托你在美国活动,就得老老实实登记、信息披露,否则最高能判五年、还要罚款。
美国执行得很到位,不吹不黑,2022年一年就有四百多项新增登记,累计都五千家机构了,高压之下,谁还敢大摇大摆地打“隐身牌”?
说起“接轨”,澳大利亚2018年又更新了自己的《外国影响透明机制法》,逼得更紧。
比如关键群体,像官员、前议员,还有政策顾问,14天内必须登记,不登记最高能判七年,涉及外国干涉还能判到二十年。
相比美国,澳洲更注重对政界、智库这些“影响杠杆”的监管。
往东看,俄罗斯从2012年开始,分批完善外国代理人制度,新加坡2021年的《反外国干涉法》甚至祭出预警机制。
去年,欧盟也出台《透明度指令》,强制申报所有境外资金的游说活动。
日本,虽然进度慢点,但自民党也正推动类似立法,不懂外语都能感受到,这是真的“全球惯例”。
那中国这边呢?回头看看现实,会发现真正的问题不是“不重视”,而是法律本身有空白、监管也存在困境。
中国暂时只有《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很多内容其实更像是事后问责,组织为主、行为容易被漏掉。
很多渗透就发生在“看上去很正常”的交流、学术合作里、公益交流里。
比如2021年9月,北京某高校和英国一家智库合作,二十年间培养至少三百名法律学者,这里面到底有多少真正为中国法律界输送的是人才,还是被包装后的“理念代理人”?
类似例子还有公益名义下的数据搜集,某“海洋公益组织”近几年就在中国东南沿海设了二十多个数据监测点,实打实监测海洋流量、气候、地形,这些数据最后归哪去了?说不好。
再来看资金流动,高校境外合作项目资金,有接近18%涉及到非营利组织,可这条线太模糊,没有系统可查,也很难掌控到底有没有问题。
其实,国外对中国的限制更狠,比如新华社在美国,必须作为外国代理人报备,谁和他们有往来都受管控。
如果中国没类似回击办法,短期看不出什么,大局上其实是丢掉主动权,甚至有潜在的国家安全风险。
说白了,美国能用FARA管中国,中国却回避立法,这不是接轨,是“单项接轨”。
选择性接轨带来的伤害有三点很明显:第一,国家安全有了缺口,比如教育、科研领域的国际合作藏着“慢性渗透”;
第二,国际谈判中没有筹码,对方可以限制你,你却拿不出反制武器,话语权全丢;
第三,社会观念会出了问题,不少人觉得“只要是西方的标准就对”,弄到后来真假难辨,正常交流和隐蔽渗透分不清。
现在的问题,是不是要“全面接轨”?其实,这里的“接轨”应该是公平的、整体的、有选择的,而不是只捡对自己有利的学、对自家不利的就闭口不提。
可以合理借鉴美国等国家经验,立法明确“外国代理人”的标准(比如美国所说的“指挥、控制”关系),对教育、科研、公益等领域细分监管名单,比如名单内的项目才要强制申报。
不是怀疑所有交流,也不是关起门搞封闭,而是建立起分级分类制度,可以豁免那些正常学术合作,不要伤害正常知识流动。
在监管体系上,完全可以参考不少案例,比如印度2017年升级申报系统,办事效率提升六成。
可以设立专门负责归口管理的部门,集中电子平台统一报备,一切在阳光下操作,有效防止腐败和暗箱操作。
只要让信息公开透明,本来没事的合作就没人躲躲藏藏,凡是想搞见不得人的,自然跑不出监管层的眼睛。
国际交流没错,开放也没问题,只要把透明度做好,边界守好,合作反而更顺畅。
中国要做的是,既防范那些想掺沙子的势力,也别把正常朋友赶走,治理从来不是一刀切:该管的要下死手,正常的照样开放。
维护国家安全和推进开放一点也不冲突,透明、公正、健康的国际规则建设,有助于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那些总喊着要接轨,却选择性装聋作哑的人,也该想想,如果真想和世界同步,是不是也要把这碗水端平,别再搞选择性双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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