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平稳有序推行,织密织牢失能老年人保障网,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说。
3月3日,全国两会召开前夕,阎建国接受封面新闻记者专访时,建议建立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统一全国各省市长护险规范标准,尽快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构建完善的长护险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
失能失智老人数量
截至2023年底已达4500万
据了解,长期护理险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保障的保险,全称长期护理保险 ,简称长护险,是针对那些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辅助全部或部分日常生活的被保险人,为其在护理院、医院和家中接受的长期医疗护理或者照顾性护理服务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
“截至2023年底,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我国失能失智老人数量已经达到4500万,也就是说,平均每6位老年人,就有1位需要长期照护。”阎建国表示,老年人“带病生存无人照护”“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等问题正成为社会痛点。
他指出,长护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被称为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保“第六险”。是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关键民生举措。
老龄化进程加速
建议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
当前,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速,深度老龄化社会特征日益鲜明。作为长期关注民生保障与法治建设的全国人大代表,他在履职调研中深入了解到,当前长护险发展面临的核心瓶颈是“立法缺失、标准不一、推进失衡”。
“经过近十年试点探索,我国长护险已积累一定实践经验、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撑和系统性制度设计,推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突出问题”,阎建国表示,亟需通过立法完善、统一推进,让长护险惠及全体有需求的老年人,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阎建国表示,应加快立法进程,构建完善的长护险法律体系。建议加快立法推进步伐,尽快制定养老长护险法律法规,明确长护险的法律定位、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管理体制,将长护险确立为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列的独立社会保险险种,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构建筹资体系
保障长护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如何推进长护险规范化运行?阎建国指出,统一制度标准,以立法为基础,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实施细则,着力破解试点政策碎片化问题,推动实现“六统一”:统一失能评估标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服务项目目录;统一经办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标准。
他表示,健全筹资机制,保障长护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立足多元共担原则,着力构建稳定、可持续的长护险筹资体系。明确筹资责任分工,建立动态筹资调整机制,拓宽补充筹资渠道,规范基金管理,严密防范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可控。
此外,强化服务供给,提升长护险服务质量与可及性。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多元化长护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总量,重点补齐农村地区服务短板;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护理人员薪酬待遇、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增强职业吸引力,稳定护理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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