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长安城有一条铁律:日落之后,任何人不得外出,违者笞打。但每年正月十五前后,这条铁律会被破例取消三天。于是,这一晚,号称百万人口的古都在黑暗中亮起,贵族、商贩、少女与浪子一起涌上街头。古籍记载,人挤到双脚悬空,还能被人潮推着走出数十步。

今天我们早已习惯不夜的城市,连带着元宵的灯火好像也不那么稀罕了。但翻开古时候的笔记,会发现元宵节在古人那里竟这般意味深长。在宵禁严厉的时期,它是唯一合法的“不夜城”;在礼教森严的社会,它是深闺女子难得的出游之夜。古时候的元宵节是什么样子的?为何元宵节会成为朝堂上君臣撕破脸的缘由?让我们一同从古人的笔记里领略一下古时候元宵节的风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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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灯彩图》局部,此画为明人所作,描绘了当时南京的元宵节街市盛景

弛禁之夜:从宵禁到狂欢

要理解古人对元宵节的狂热,必须先理解古代城市历史悠久的宵禁制度。

在没有电力的古代,黑夜漫长而危险。为便于管理,中国古代城市长久以来奉行着“宵禁”制度。日落而息是农业社会的自然节律,也是法律的规定。暮鼓敲响,高大的城门与坊门便轰然关闭。夜晚的街道属于全副武装的巡街武侯,任何敢在夜间四处游荡的平民,都会被冠以“犯夜”的罪名,轻则笞打数十,重则当场丧命。在这极致的压抑之下,整座城市在日落后便陷入死寂。

而元宵节,便成了最重要的夜游机会。在初唐神龙年间,身居京师的文人将这短暂的自由之夜记录了下来。《唐新语》中保留了当时长安城最鲜活的记忆:

神龙之际,京城正月望日盛饰灯影之会,金吾弛禁,特许夜行。贵游戚属及下俚工贾,无不夜游。车马骈阗,人不得顾。王主之家,马上作乐,以相夸竞。文士皆赋诗一章以纪其事,作者数百人,唯中书侍郎苏味道、吏部员外郎郭利贞、殿中侍御史崔液三人为绝唱。味道诗曰:“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金吾”,即掌管京城治安的禁军将领。“金吾不禁夜”,意味着国家在这一夜停止了对夜晚的封锁。平日里被严加看管的工商业者、平民百姓与达官贵人一起涌上街头。在那摩肩接踵的人潮中,即便是擦肩而过也来不及回头顾盼。皇亲国戚甚至在马背上奏乐,互相夸耀。“火树银花”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最璀璨的意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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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语》(又名《唐新语》),(唐)刘肃/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

明代蒋一葵在《尧山堂外纪》中补充的一个细节更为生动:“车马塞路,有足不蹑地浮行数十步者。”人群密集到双脚悬空的地步,足见当时人对夜间自由的饥渴。

这来之不易的“不禁夜”,究竟能持续几天?这在历代有着不同的规制。南宋大儒洪迈在其《容斋随笔》中,对元宵灯期的沿革作了严谨的梳理:

上元张灯,《太平御览》所载《史记·乐书》曰:“汉家祀太一,以昏时祠到明。”今人正月望日夜游观灯,是其遗事,而今《史记》无此文。唐韦述《两京新记》曰:“正月十五日夜,敕金吾弛禁,前后各一日以看灯。”本朝京师增为五夜,俗言钱忠懿纳土,进钱买两夜,如前史所谓买宴之比。初用十二、十三夜,至崇宁初,以两日皆国忌,遂展至十七、十八夜。予按国史,乾德五年正月,诏以朝廷无事,区寓乂安,令开封府更增十七、十八两夕。然则俗云因钱氏及崇宁之展日,皆非也。

洪迈告诉我们,唐代的灯期是三天(十五日及前后各一日),而到了宋朝,京师的灯期延长到了五天。有趣的是,对于这多出来的两天,民间流传着一个极其浪漫的说法:说是吴越王钱俶(钱忠懿)归顺大宋时,专门花重金向大宋皇帝“买”下了这两夜的放灯权。老百姓总是愿意把浪漫的福利归结为某个传奇人物的慷慨,但洪迈,以及北宋官员蔡絛在《铁围山丛谈》中的记录,都指出了历史的真相:

上元张灯,天下止三日,别本并作“三歹”。都邑旧亦然。后都邑独五夜,相传谓吴越钱王来朝,进钱若干买此两夜,因为故事,非也。盖乾德闻,蜀孟氏初降,正当五年之春正月,太祖以年丰时平,使士民纵乐,诏开封增两夜,自是始。

原来,这五夜灯期,根本不是钱王的买卖,而是宋太祖赵匡胤在平定后蜀之后的政治宣示。皇帝用延长节日的狂欢时间,向天下宣告大宋的四海升平。在那个没有大众传媒的时代,连续五天的弛禁与张灯,就是国家向全体黎民百姓发布的最高级别的“太平盛世”通告。

“弛禁”的权力下放到地方,衍生出更盛大的狂欢。晚明的士人谢肇淛在《五杂俎》中,记下了故乡福建的灯节盛况:

天下上元灯烛之盛,无逾闽中者。闽方言,以灯为丁,每添设一灯,则俗谓之“添丁”。自十一夜已有燃灯者,至十三则家家灯火,照耀如同白日。富贵之家,曲房燕寝,无不张设,殆以千计,重门洞开,纵人游玩。市上则每家门首,悬灯二架,十家则一彩棚。其灯,上自彩珠,下至纸画,鱼龙果树,无所不有。游人士女,车马喧阗,竟夜乃散。直至二十外,薄暮,市上儿童即连臂喧呼,谓“求饶灯”,大约至二十二夜始息。盖天下有五夜,而闽有十夜也。

“天下有五夜,而闽有十夜”,这种地方性的狂热,甚至让富贵人家打开了最为私密的“曲房燕寝”,任由陌生人游玩观赏。对于古人而言,元宵节不仅仅是单纯的观灯,它是冲破日常秩序樊篱的罕见时刻。在长夜不灭的灯火里,他们享受着短暂却热烈、甚至僭越礼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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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杂俎》,(明)谢肇淛/撰 韩梅、韩锡铎/点校,中华书局,2021年4月版

灯下邂逅:最浪漫的节日

既然“金吾不禁”,“重门洞开”,元宵节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古代礼教社会中,女性一年里少数几个能够踏出闺阁、融入公共空间的特殊日子。在那个讲究男女大防的年代,“庭院深深深几许”是古代女性一生的写照。唯独在元宵这几天,礼教的帷幕悄然破开了一道口子。

为了能名正言顺地出游,古代女性们还发明了特殊的祈福习俗。谢肇淛在《五杂俎》中描绘道:

大家妇女,肩舆出行,从数桥上经过,谓之“转三桥”。贫者步行而已。……齐、鲁人多以正月十六日游寺观,谓之“走百病”。

无论是过桥还是游寺观,所谓“走百病”,本质上就是给女性一个走出深宅的合法理由。节日的空气因为礼教难得的放松,也因而充满了暧昧与浪漫的因子。在这车水马龙的喧闹中,元宵节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古代少有的男女约会的节日,留下了许多美丽的爱情故事。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在《情史》中,引用了南宋才女朱淑真的词作(一般认为是欧阳修词作),这几乎是古代元宵爱情最哀婉的绝唱:

朱淑真,钱塘人。幼警慧,善读书。早失父母,嫁市井民家。其夫村恶可厌,淑真抑抑不得志,作诗多忧怨之思。……淑真有《元夕生查子》云:“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又诗云:“火树银花触目红,极天歌吹暖春风。新欢入手愁忙里,旧事经心忆梦中。但愿暂成人缱绻,不妨长任月朦胧。赏灯那得工夫醉,未必明年此会同。”味此诗词,淑真殆不贞矣。

《情史》的故事里,朱淑真婚姻不幸,她将生命中最为热烈的一段情事留在了元宵节的灯影里。“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短短十字,写尽了古代男女在花灯掩映下幽会的朦胧与悸动。但这光影毕现的欢愉往往是短暂的,随之而来的便是“不见去年人”的绵长遗恨。有趣的是,冯梦龙在文末加上了一句道学气十足的点评:“淑真殆不贞矣。”这恰恰从反面印证了,当时的女性要在元宵夜追求爱情,承受着怎样的道德压力,但在后人看来,这正是对刻板礼教最无畏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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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史》(一名《情史类略》,又名《情天宝鉴》),(明)冯梦龙/编著 栾保群/校注,中华书局,2024年6月版

并非所有的元宵爱情都带着禁忌的哀伤,《情史》中记录的另一则发生在福州的才子佳人故事,则充满了古典张力。福州治中之子上官粹,与邻居贾氏之女蓬莱青梅竹马,却无奈被长辈各自许配他人。两人本以为今生再无交集,直到元宵节的灯会给了他们最后的机会:

未逾时,值上元节。闽俗放灯甚盛,男女纵观。粹察贾氏宅眷必往,乃潜伺于其门。更深后,果有女夫舁轿数乘而前,蓬莱与母三四辈上轿,婢妾追随,相续不绝。粹尾其后,过十余街,度不得见,乃行吟轿旁曰:“天遣香街静处逢,银灯影里见惊鸿。彩舆亦似蓬山隔,鸾自西飞鹤自东。”蓬莱知为粹也,欲呼与语,诉其所怀,而碍于从者,亦于轿中微吟曰:“莫向梅花怨薄情,梅花肯负岁寒盟!调羹欲问真消息,已许风流宋广平。”

这是一个极具画面感的长镜头:在人声鼎沸的灯市里,痴情的少年紧紧跟随着心上人的轿子,徒步穿过了十余条街巷。在重重叠叠的女眷与家仆中,两人无法直接交谈。于是,轿外的少年低吟成诗试探芳心;而轿内的少女听出情郎的声音,虽无法掀开轿帘相见,却机智地在轿中以诗句微声酬答。元宵夜的嘈杂,恰恰成为了这段私密对歌最绝妙的掩护。(巧合的是,原定男方后来染疫病故,蓬莱与上官粹最终喜结连理。)

除了现世的邂逅,元宵节阴阳交泰的神秘气氛,也催生了志怪笔记中凄美的人鬼之恋。明初瞿佑的《剪灯新话》中,有一篇著名的《牡丹灯记》:

方氏之据浙东也,每岁元夕,于明州张灯五夜,倾城士女,皆得纵观。至正庚子之岁,有乔生者,居镇明岭下,初丧其耦,鳏居无聊,不复出游,但倚门伫立而已。十五夜,三更尽,游人渐稀,见一丫鬟,挑双头牡丹灯前导,一美人随后,约年十七八,红裙翠袖,婷婷袅袅,迤逦投西而去。生于月下视之,韶颜稚齿,真国色也。神魂飘荡,不能自抑,乃尾之而去……女忽回顾而微哂曰:“初无桑中之期,乃有月下之遇,似非偶然也。”生即趋前揖之曰:“敝居咫尺,佳人可能回顾否?”女无难意,即呼丫鬟曰:“金莲,可挑灯同往也。”

三更鼓尽,繁华散场,冷月清辉之下,一盏双头牡丹灯将阴间的孤魂引向了人间。“初无桑中之期,乃有月下之遇”,鬼魂借着元宵节游赏的风俗,填补了生者与死者的寂寞。在这类聊斋式的志怪小说中,一切越轨的、出格的冲动都变得顺理成章,生与死的界限也在明暗交界的灯火中被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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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灯新话》,(明)瞿佑/著 向志柱/点校,中华书局,2020年11月版

然而,在元宵之夜的女性群像中,并非只有浪漫的邂逅与风月。对于那些深宅大院里的姬妾而言,即便在灯火通明的元宵之夜,她们的内心依然有着无法向外人道尽的幽暗与哀伤。南朝刘敬叔在志怪笔记《异苑》中,记录了一个在元宵节流行的女性信仰——迎紫姑:

世有紫姑神,古来相传云:是人家妾,为大妇所嫉,每以秽事相次役。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夜于厕间或猪栏边迎之,祝曰:“子胥不在(是其婿名也),曹姑亦归曹(即其大妇也),小姑可出戏。”捉者觉重,便是神来。奠设酒果,亦觉貌辉辉有色,即跳躞不住,能占众事,卜未来......

传说中的紫姑,生前为人小妾,受尽大房正妻的嫉妒与虐待,每天被逼着干扫厕所、清理猪圈等肮脏的活计,最终在正月十五这天含恨而死。于是,后世的女子们在元宵夜,不在正厅华堂,而是在隐秘的厕所或猪栏旁,用草木扎成紫姑的模样,虔诚地迎接她的神魂。“小姑可出戏”,这声凄切的呼唤令人心酸。当外面街道上是属于少男少女们的“火树银花”时,那些地位低下、备受压迫的妾室与弱势女性,却选择在家里最污秽的角落,去安慰一个含冤而死的同类。她们借着占卜“蚕桑”和“未来”的名义,倾诉的是自己同样作为女性在封建社会中被折磨的同病相怜。元宵节灯火灿烂,但在这看似猎奇的志怪记录中,我们也能听到,古代女性跨越生死的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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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苑》,明崇祯时期刊本

御楼观灯:太平盛景与政治博弈

在平民百姓于街巷间寻觅浪漫与自由的同时,元宵节的重头戏,其实一直在帝王权贵的掌控之中。古代的皇帝们极少离开戒备森严的皇宫,但元宵节是个例外。“御楼观灯”——即皇帝登上宫门的城楼,俯瞰京城的灯火——不仅是皇家娱乐,更是向天下昭示海宇升平、国泰民安。但在文人笔记的记录里,这华丽的表象下,往往涌动着奢靡的暗流,以及君臣之间关于“俭”与“奢”的激烈博弈。

唐代开元、天宝年间,大唐国力鼎盛,权贵们的灯彩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极奢之境。五代王仁裕的《开元天宝遗事》中,记下了杨贵妃家族令人咋舌的排场:

韩国夫人置百枝灯树,高八十尺,竖之高山。上元夜点之,百里皆见,光明夺月色也。杨国忠子弟每至上元夜,各有千炬红烛围于左右。

韩国夫人是杨贵妃的姐姐,她居然造了一棵八十尺高的百枝灯树立于高山之上,点燃时“光明夺月色”。而杨国忠的子弟们出行,更是有上千支红烛环绕护卫。笔记作者虽无过多评论,但后人读至此,自然会联想到随后爆发的安史之乱。那“夺月色”的花灯,终究化为了烧毁大唐半壁江山的战火。

明代的帝王同样热衷于此,但他们多了一分收买人心的政治手腕。明人黄瑜在《双槐岁钞》中记载了明成祖朱棣定下的宏大规矩:

永乐己丑,令自正月十一日为始,赐元宵节假十日。壬辰正月,赐文武群臣宴,听臣民赴午门外观鳌山,岁以为常。户部尚书夏原吉,侍母往观。上闻,遣中官赍钞二百锭,即其家赐之,曰:“为贤母欢也。”自是车驾驻两京,皆赐观灯宴。上或御午门示御制,使儒臣奉和,览而悦之,赐以羊酒钞币。

所谓“鳌山”,是指用千百盏花灯堆叠而成的形似巨龟背负仙山的大型灯组。这是宋代时由皇家主导的灯会的新形制。

朱棣大笔一挥,赐给官员和百姓整整十天的元宵长假。当得知重臣夏原吉带着年迈的母亲也来观灯时,皇帝立刻派太监赏赐了巨款,理由是“为贤母欢也”。这段君臣同乐的佳话,将明初那种自信、从容的气度描绘得淋漓尽致。对于朱棣这位通过“靖难之役”夺权的铁血帝王来说,午门外的太平灯火与针对老臣的慷慨赏赐,无疑是他证明自己合法性与成功治理的最好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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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槐岁钞》,(明)黄瑜/撰 王岚/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12月版

然而,“鳌山”虽美,却耗费巨万。对于讲究儒家治国理政、忧国忧民的士大夫而言,这种奢靡的灯会往往成为他们批评朝政的靶子。到了明代中叶的成化年间,帝国的运转已不复初期的健朗,但宫廷的烟火之乐却依然如故。《双槐岁钞》详细记录了一场著名的“元宵直谏”事件:

成化丁亥十一月,内阁分题,令翰林诸公赋诗为上元赏玩。昶时为检讨,与编修章枫山懋、黄未轩仲昭同疏言:“……今日之举,或者两官在上,欲极孝养,然大孝在乎养志,岂以烟火为乐哉?北虏毛里孩窥伺间隙,所当深虑;江西、湖广,一旱数千里,民不聊生;其他灾伤,处所尤多,未易悉举。宜将烟火之事亦皆禁止,不使接于耳目,而移此视听为文王之视民如伤,为大舜之闻善若决江河。省此冗费以活流离困苦之民,赏征伐劳役之士,则干戈息、灾异消、百姓富庶、四夷宾服。奉养两宫,其孝岂有大于此哉!”盖懋笔也。奏入,上怒,杖之,调懋及仲昭知县,昶、判官。……时谓“翰林四谏”。

当朝廷命翰林院的词臣们为即将到来的上元节写赞美诗时,庄昶、章懋等人不仅拒绝歌功颂德,反而联名上疏,言辞极其激烈。他们毫不客气地指出,皇帝借口“孝养两宫太后”而大搞烟火,根本不是真正的孝道;因为此时此刻,“北虏”正在边境虎视眈眈,“江西、湖广一旱数千里,民不聊生”。在他们看来,将燃放烟火的巨额开销省下来,去赈济灾民、犒赏戍边将士,才是真正的“大孝”!

这番话扯下了“与民同乐”的遮羞布,将元宵节的盛典直接与国家的灾难对立起来。成化皇帝看后勃然大怒,将这几位不知好歹的文臣当廷杖责,打得皮开肉绽,并贬黜京城,史称“翰林四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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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宪宗元宵行乐图》局部

权力的博弈直到万历年间才有了戏剧性的回响。在清初文人孙承泽的《春明梦余录》中,记录了首辅张居正与少年神宗(万历皇帝)之间的一段对话:

是年十二月讲读毕,问张居正:“元夕鳌山烟火祖制乎?”对曰:“非也,成化间以奉母后,当时谏者不独言官,即如翰林亦有三四人上疏,糜费无益,所当节省。”上曰:“然。”明年元夕罢烟火鳌山。

年少的万历皇帝刚上完课,好奇地问老师张居正:元夕搭鳌山放烟火,这是祖宗传下来的制度吗?大权在握的张居正立刻抓住机会,不卑不亢地搬出了百年前“翰林四谏”的旧事告诉皇帝:这不是祖制,不仅糜费无益,当年还被正直的大臣们拼死反对过。年轻的皇帝听后点点头,答了一个“然”字。第二年,紫禁城前的鳌山烟火被正式停罢。

此时的万历还显得十分乖巧。然而熟悉历史的朋友们自然知道,在张居正死后,万历就失去了最重要的约束,一路带着明朝向着天崩地解的终局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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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明梦余录》,(清)孙承泽/著 王剑英/点校,北京出版社,2018年2月版

在古人的笔下,“不夜”的元宵,一面照见罕载于史册的世俗的欢笑与情味,一面又让人不禁感慨万千。今天的城市早已是不夜之城,耀眼的霓虹轻易便能夺去天上的月色。但当我们在这喧闹的元宵夜,吃下象征团圆的汤圆时,或许可以抬头望一眼头顶的明月。那是唐朝的月,也是明朝的月;照过转过三桥祈福的女子,也照过高声抗言的孤臣。

也许午门前光明夺月的百枝灯树和万丈鳌山最终化为灰烬,连同那些盛极一时的大唐大明,一并隐入了历史的烟尘。但那些短暂自由里的欢歌与柳梢头相约的人间情事,或许并不会随时间褪色,仍值得今天的我们品味、把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