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严管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经研究,洛阳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六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严管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2日,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内容
(一)酒醉驾治理
在全区范围内,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道等为重点区域,以夜间、节假日等为重点时段,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
(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治理
1. 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 对骑乘二、三轮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货车违法治理
1. 严查大货车闯禁行、超载等违法行为。
2. 严查工程运输车、渣土车野蛮驾驶、沿路抛洒等违法行为。
(四)违法停车治理
加大对学校、商超、居民小区等群众聚集区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重点整治玉泉街、一号小区周边、新源路等区域的违法停车行为,保障道路通行秩序。
(五)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治理
加强对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停放秩序的规范管理,重点整治违规停放、占压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等现象。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合理投放车辆,及时清理堆积车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维护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六)“僵尸车”治理
加强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周边、公共车位上的长期无人使用、外观破旧、轮胎干瘪、积满灰尘、疑似废弃的车辆,逐一排查、集中清理,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盘活公共资源。
三、温馨提示
1.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 鼓励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做到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乘车系好安全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洛阳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六大队
2026年3月2日
来源:今日伊滨、勤务六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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