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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78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规定,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景民字[2026]7号)要求,拟开展我办所属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二、参检范围
凡在2025年6月30日前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参加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被评为“4A”以上的社会组织,此次免于年检)。
三、具体参检方式、程序以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为不影响正常开展年检工作,请所属社会组织务必提高重视,将相关材料于4月30日前报至昌江区新城大厦(纬一路)B栋14楼1421督查考核科,逾期报送将影响初审结果。
联系人:张春华 饶于超
联系电话:0798-8588861 18979807981(微信同号)
附件: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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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督查考核科
编 辑:汪轩瓴
初 审:王锦琳
二 审:张国斌
审 核:张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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