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做客“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表示,最高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涉外检察各项工作。

过去一年来,最高检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推动加强涉外检察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协同发力。应勇检察长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加强涉外检察工作”接受中国日报专访,童建明常务副检察长在《人民检察》杂志发表《以高质效涉外检察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力传递最高检党组加强涉外检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最高检各部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党组坚持将业务工作与涉外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检察机关如何在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跨国风险挑战中发挥重要作用?刘志远表示,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办理涉外刑事案件。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打击跨境电信诈骗、赌博、洗钱、走私等跨国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检察案件。同时依法维护国家、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海外合法权益,规范高效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有力推动一些重大复杂案件的磋商、合作。检察机关也积极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政策,深化检察国际交流与合作,构建“高层互访+务实合作+人才培训”协作体系,深化与周边国家检察机关互访交流,就公益诉讼、案件管理、数字检察、打击经济金融犯罪等与有关国家检察机关开展交流互鉴,在多边国际组织平台中增强中国检察影响力和话语权。

“我们要统筹兼顾,不断夯实涉外检察工作实施体系基层和基础力量。”刘志远强调,要促进完善高水平检察国际传播机制,加强涉外检察理论研究,持续加强涉外检察理念和能力培养,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