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甘肃小伙,千里迢迢,跨省跑到贵州,竟然一口气举报了19家酒店存在消防隐患。他不是为了住店安全,也不是当地居民,而是盯上了“举报奖金”。
结果呢?该案通过一二审诉讼,法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这笔钱,一分也不给!
甘肃小伙:频繁举报、催要奖金
2025年初,甘肃籍男子杨东某来到贵州省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向当地消防救援大队提交举报信,称当地两家酒店未经消防许可擅自营业。
消防部门接到举报后,到达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这两家被举报的酒店,均是消防部门已经掌握的正在整改的酒店。但是,该酒店确实存在尚未整改验收通过即对外营业的情况,为此,消防部门对两家酒店处以罚款9000元,并责令停业。
随后,杨东某先后向多家单位邮寄申请或者监督申请,要求兑现和督促兑现举报奖励。但是,由于该线索是属于消防部门已经掌握并且在整改中的线索,相关部门却并未同意给予兑现奖金。
2025年11月,杨东某一纸诉状将消防及应急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兑现安全举报奖励。接到应诉传票后,当地应急部门委托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张绍明、赵九维等2名律师进行诉讼代理,并且提出了“职业打假”不予兑现奖励的抗辩理由。
细查发现:这人不简单,一天竟然举报19家酒店
原来,杨东某在同一天,就向遵义市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邮寄了整整19份举报信,内容格式高度一致,全是举报酒店消防问题。
随后,他开始频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目标只有一个——拿到举报奖励。杨东某的高频率举报和维权行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被当地群众称之为“职业举报人”。
同时,法院还审理查明,杨东某并非是被举报酒店的住客,也非周边居民,其人身、财产安全并未受到任何实际威胁。他的举报,完全是为了获取现金奖励。
法院判决:职业举报,不予奖励!
该案通过一二审审理,法院支持了行政机关的抗辩主张。杨东某等来的不是奖金,而是法院的一纸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终审裁定明确指出:“举报奖励制度的立法本意,是鼓励公众提供关乎公共安全的重大违法线索,推进社会共治,而非成为一条特殊的‘营利渠道’。”
法院认为,杨东某短期内大量、重复举报,已形成职业化、营利性举报模式,其行为“超出了普通公众正常合理的限度范围”,“耗费了大量行政资源及司法资源”,属于滥用诉讼权利。
最终,法院于日前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杨东某索要的举报奖励,一分也不给!
网友评价:干得漂亮,举报不是“发财路”!
该案件判决后,引发了当地网的友热议。
“举报违法是好事,但把举报当生意做,性质就变了。”一个来自遵义的网友评价说。
“法院这次判得很明白,公共资源不能成为少数人的提款机。”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绍勇说,我们支持依法举报,但是反对职业碰瓷!
张绍勇律师说,举报不是“发财路”,国家设立举报有奖制度,鼓励公众依法举报违法行为,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值得鼓励。但是,若将举报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甚至通过滥诉索要奖励,不仅偏离制度初衷,还将面临法律上的“碰壁”。(王小红 、黄、丹 、赵维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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