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物长宜放眼量。

听,号角长鸣,云帆正满——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党带领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局面。

看,东方既白,前路昭昭——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让人民站在国家舞台的中央,演绎出历史性成就与历史性变革的壮丽史诗,把民族复兴的大剧推向高潮。

锋藏卷帙,墨润山河。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奋笔不辍,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看山是山

法条详尽、证据确凿、事实明确……法律世界如精密仪器,监督者的目光校准于规则本身,推动它严丝合缝地运转。此刻,山是一座清晰的坐标。

穿越历史纵深的宣言,激荡起历久弥新的回响——

1922年,苏维埃俄国百废待兴。列宁在《论“双重”领导和法制》一文中写下:“法律监督的实质在于,使每一部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同样的、不折不扣地执行。”在这位无产阶级革命家眼中,保障法律统一实施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同年,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大会宣言将“制定关于工人和农民以及妇女的法律”“改良工人待遇”“统一税制”等内容载入其中。我们党法制建设的早期蓝图就此起笔。

将革命进行到底,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

以良法推动善治,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

我国现行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的核心使命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伴随法律监督工作稳步发展、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现代科技加速创新,检察管理的内涵、外延、方式都发生深刻变化。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2025年3月31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来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时提纲挈领地指出,优化检察管理,是坚持公正司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效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2025年10月31日,应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透彻阐明,要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细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抓实各类主体管理职责,完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办案流程实时监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机制,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管理对高质效履职的正向推动作用。

“坚决杜绝‘数字攀比’‘数据美容’‘数据注水’等政绩观错位问题,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持续抓实‘三个管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来。”2025年12月26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山西调研时作出明确要求。

过去一年,应勇在多场会议和活动中强调,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有办案,就有管理;越是高质效办案,就越要重视和加强检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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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大检察官研讨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应勇参加分组讨论。程丁 摄

“‘三个管理’被提至更突出位置,倒逼检察机关将管理触角以及办案实体、程序、效果要求延伸至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说。

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看来,检察“大管理”格局立足于全院全员的全覆盖管理,是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的全流程管理,也是涵盖检察工作方方面面的全方位管理。各办案部门必须提高站位,主动融入检察“大管理”格局,找准自身定位,打破部门壁垒,促进跨职能协作。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评价履职优劣,既不科学全面,也不合理,容易导致政绩观错位和‘数据冲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金表示,优化业务管理,首先要破除“一把尺子量天下”的机械思维。

“以江苏为例,苏北、苏中、苏南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反映在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表现不一,案件类型、特点各有不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也持相同观点。他说,“三个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优化管理手段与措施,改变单一评价方式,让管理更有弹性、更加多元、更具实效。

工作不再“盯着数据看”,办案不再“围着数据转”。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最高检党组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基础上,取消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考核机制持续“瘦身”,挤水分、去虚功;办案效能扎实“健身”,提质效、强监督,推动了法律适用统一与司法公信力整体提升。

看山不是山

案件背后,是人性的博弈,价值的碰撞,法理的交融。在辩证法的烈烈风中,监督不止于个案,法律不是静止的文本,而是一场动态的、充满张力的实践。

长期以来,醉驾治理备受关注。

2023年12月,“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司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用‘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的模式确定从宽、从严的标准,更让人信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城区寄递事业部职工郭红岗说。

“过去两年全国醉驾案件发案量和涉酒驾亡人事故量‘双下降’,应该与《意见》推动的源头预防密不可分。”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一汽首席技能大师、研发总院试制部高级技师杨永修看来,醉驾治理成效不仅体现在数据变化上,更在于群众安全感的提升。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分局副局长贾晓亮认为:“《意见》通过统一标准、系统衔接和源头预防,不仅重塑了醉驾治理范式,更为其他领域提供了‘轻重有别、疏堵结合’的治理智慧。”

数据显示,《意见》实施以来,在公安机关持续保持严查高压态势、查处力度不减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犯罪数量连续两年大幅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亡人事故连续两年下降,法院判处实刑比例上升。

“两降一升”,彰显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治理效能,统一规范的执法司法标准折射出顶层设计更深沉的考量。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分析指出,《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案管部门通过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发现2025年1月至9月全国在此标准以上适用缓刑的醉驾案件有2600人。这就是侧重宏观的,通过数据统计分析进行业务管理。

“根据这些分析,业务部门部署开展专项检查,这就从业务管理转向案件管理;逐案评查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否就是缓刑?法院判决为什么没有提出抗诉?这就从案件管理转向质量管理。检务督察部门对于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司法责任,就是以司法责任落实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童建明表示,这个过程体现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之间的贯通,体现了案管部门、业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三个部门之间的贯通。这个例子也是“三个管理”从业务数据来,到具体业务中去,通过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开展质量检查评查等,指导具体办案实践,推动面上业务工作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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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为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活动。乔梦蝶 摄

过去一年,各地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党组带领下,纷纷结合抓实“三个管理”,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科学管理体系,发挥业务宏观分析研判服务领导决策的功能作用。

“分析是宏观管理手段,要善于从整体上看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要纠结于细枝末节,避免‘满天麻雀想抓尽’。”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介绍,辽宁省检察院每季度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打破部门视角和信息壁垒,实现从宏观到微观、态势到原因、数据到案件的贯通。

加强检察办案宏观质效分析,亦是检察管理向“既见树木,也见森林”转型升级的关键突破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正根的分析鞭辟入里:业务宏观分析研判具有敏感性、前瞻性、动态性等特点,需要以系统思维去分析,以“干一年、想三年、看十年”的视野去审视,既要站在广西看广西,又要跳出广西看广西,既要立足检察看检察,又要跳出检察看检察,更好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党委中心工作大局服务。

各地检察机关紧盯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通过深度分析和精准指导,努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纠偏、提升和发展。

站在承前启后的时间渡口眺望,围绕“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而构建的高质效办案的科学管理体系,并非远方的潮声,而是20万检察干警此刻共同跋涉的河流。

看山还是山

透视纷繁现象,监督不止于纠错,更是对法治运行规律的遵循。程序与实体并重,最终落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朴素而厚重的基石。

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听庭评议;庭审后,评议组化身“质检员”和“教练员”,围绕公诉人出庭规范、文书质量、出庭质量与效果等方面进行集中评议……

2025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开展以来,这样的情景相继出现在全国各地的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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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评议组对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进行评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供图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听庭评议既是检验刑事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的“试金石”,也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

最高检2025年2月发布《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之后一年间,最高检在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基础上进行完善,正式推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健全案件质量讲评制度,推动办案质量持续提升。

既对评查出的优秀案件充分展示宣介,也对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进行通报,让广大办案人员可对照、受触动、有镜鉴——在最高检带动下,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强化过程动态监控完善反馈调书机制,构建起全流程、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使有限的管理资源产生几何级数的倍增效应。

管理学中的帕累托法则提出,大约80%的成效或产出源自20%的原因或投入。

广东是办案大省,广东检察机关长期以占全国二十分之一的人力资源办理全国十分之一的案件,而且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多。如何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的答案是: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案件容易出现问题就重点管好什么案件。加强重点案件管理既是帕累托法则在检察管理领域的具体运用,也是检察管理抓准主要矛盾的具体体现。以分类精细管理,科学配置资源,产生更优的管理效能。

“滥竽充数”的凑数案件和低质效案件,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只要对数据背后的个案“一一听之”,则“处士逃”,凑数注水和低质效的问题将无所遁形。

“安徽检察机关就诉判不一、长期未结案件开展检视分析,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2025年上半年诉判不一案件占比降至3.83%,同比减少1.54个百分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文娟介绍,在省院带动下,安徽各地检察机关也同步开展解剖式研讨、开放式交流和“红脸出汗”式评析,“讲”“评”结合,以“评”促“改”。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而质量管理不是“秋后算账”,必须注重抓前端、抓过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介绍说,北京市检察机关针对办案标准不一、规范缺失、具体制度不够完备等问题,出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指引(试行)》等73件工作指引,努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操作规范体系,把检察履职行权的“经验法则”转化为加强检察管理的“善治规则”。

润物无声,风化于成。

一年多来,各级检察机关咬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持续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检察管理对高质效履职的正向推动作用逐步显现。

事实证明,最高检党组围绕检察管理作出的一系列调整优化措施,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司法规律、符合检察实际,有利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外有山

置于宏大叙事之中,法律监督不仅是制约,更是协同。聆听层峦间的对话,从司法实践望向国家治理,在衔接与制衡中,实现系统效能的优化。

2025年,是山东省淄博市世纪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邵涛履职人民监督员的第十个年头。

他所在的社区,老年人和残疾人占比较高。随着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社区加装了17部电梯。然而2025年1月,一位老人被困电梯二十多分钟却呼叫无援,让这件“便民事”反成“心头患”。

凭借参与检察监督的经验,邵涛意识到,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或许能破解这一困境,迅速将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2025年4月,检察机关经审慎评估依法立案,一场守护群众“上下楼”安全的公益诉讼行动随之启动:检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商讨具体整改方案。通过多方协同推进,17部电梯的使用单位依法变更为物业公司,费用分担比例则由社区与居民共同协商确定。

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推动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全周期管理规范的建立,更探索形成了“人民监督全程参与、以案促治系统施策”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实践经验。

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信仰法治。

检察机关持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让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契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认知,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

过去一年,最高检党组紧扣检察管理这个牵一发动全身的枢纽性问题,统筹内部挖潜与外部借力,系统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充分释放既定的职责、机构、队伍更大效能。

“益心为公”志愿力量蓬勃生长——12万余名志愿者指尖轻触,通过“12309”小程序的安全通道,有序融入公益诉讼的江河。这座“数字桥梁”,让每颗公益之心都能找到回响。

协同高效的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铺展开来——最高检及各省级检察院均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不断完善刑事检察工作统筹、指导机制,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

两块新牌匾的悬挂,宣告了队伍专业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与刑事执行检察厅分别加挂“知识产权检察厅”“检察侦查厅”,通过机构设置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检察侦查工作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让“严监督”传导“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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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对古黄河饮用水源地开展无人机巡查。 张亚东 摄

推进案件质量管理,离不开办案人才培养。

过去一年,最高检通过举办基层检察院建设、重大犯罪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等专题研修班,强化专业培训,提高检察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既是“对权力的控制”,也是“对权利的保护”。各地检察机关通过优化检察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检察办案情况、干部履职成效,使监督指导有统一尺度、干部评价有明确标准、个人努力有正确方向。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度,全面记载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办案数量、效率、质量和其他业务工作等履职情况,作为检察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以及上级检察院遴选检察官的重要依据。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推进法律监督线索库建设,研发法律监督线索管理一体化平台,明确案管部门以统一受理登记为主、备案登记为辅的方式,归口管理线索,强化线索分块收集、分流处置、分析研判,压实业务部门自我管理责任,实现线索管理与办理衔接融合。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将“四大检察”案件办理流程系统整合为一套涵盖13大类57张可视化图表的流程图——以业务类型为“枝干”,以案件流程为“分枝”,以节点时限为“叶片”,构建出层次分明、逻辑严谨的管理思维导图。使用者可以挂图办案、一目了然。

每个冬天的句号,都是春暖花开。

三月的山城,嫩绿初绽枝头,涌动着活力与希望。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梅玫走上茄子溪中学的讲台——作为法治副校长,她从真实案例出发,引导着学生们树立法治意识、明晰行为边界。

这项工作,她已坚持了22年。

22载光阴,始于“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迭代升级为覆盖全市的渝检护“未”团队。2025年8月,梅玫、龚珊、唐焕然、吴波、李非白、孙文静、王莉等7名团队代表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这份殊荣是时光沉淀的见证:486名迷途少年在他们的陪伴下回归正轨,“检察+专门学校”精准帮教机制、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创新,从源头上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德法相伴,以心护苗,他们以最温柔坚定的方式,继续书写着温暖山城、照亮未来的时代答卷。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廷海表示,未来将持续擦亮渝检护“未”工作品牌,并以此激励全市检察干警积极融入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准确把握“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的实践要求,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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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在重庆市北碚区两江名居第一小学开展校园普法活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供图

山亦是万物

法治精神内化为所有法律行动者的自觉,公平正义成为可感知的秩序与温度。此时,万物在山的形貌里重逢。

纵观古今,盛世之基,莫不以良法善治为凭。

春秋战国时期,僻处雍州的秦国厉行变法,徙木立信,最终一统天下。汉高祖入关中,与民“约法三章”奠定开国根基,至汉武帝时,《汉律》六十篇成典,沿袭两汉近四百年。唐太宗以奉法为重,《贞观律》施行为“贞观之治”注入制度之力。传统治理智慧跨过千年时光洪流,仍能激荡起现代司法文明的浪花。

前进的道路,越过一岭又一峰,踏平坎坷成大道。

从“五四宪法”到2018年新修订的宪法;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党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

知其理方能得其法,得其法方能善其治。

业务管理、案件管理与质量管理的系统集成,本质是通过管理科学化推动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最高检党组的带领下,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增强“三个管理”的系统性、协同性,既“操其要于上”,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也“分其详于下”,注重抓前端、抓过程,紧盯重点环节,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

这一创新实践既立足当下解决基层“案多人少”“重办理、轻管理”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构建了检察权运行的新模式——

1月13日,最高检召开2026年首次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会商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办案质效。这也是最高检连续第三年在开年首次检委会会议上专题分析研判会商办案质效。

办案质效分析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无罪判决、撤回起诉为近年来最低,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和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意见采纳率均保持高位,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办案更加精准规范,推动犯罪治理成效显著,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均同比下降,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成果显著……

这一创新实践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具体案件质量的提升,更重塑了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最高检持续加大本级案件办理力度,持续有效清理长期未结案件,2025年办结案件平均时长111天,同比减少44.5天,平均办案时长为近三年最短,并以“抓本级、带条线”,推动全国检察机关超过一年的长期未结案件从2024年底的95907件减少至2025年底2976件,同比下降97%。“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更趋合理,各项检察业务稳中有进、向优向好。

随着管理融合程度的持续深化,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的制度优势将得到更加充分的释放,让更多的人在困顿时想起“还有法律”,在抉择时牢记“遵守规则”,在奔跑时确信“有法治护航”。

实践永无止境,理论创新亦无穷期。

这一创新实践展现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时代担当,亦彰显了“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历史主动——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全体检察人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应勇在今年1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深刻指出,要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法律制度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操作规范体系、科学管理体系、责任落实体系,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支撑、更加科学的认定标准、更加明确的实践指引、更加有效的监督管理、更加精准的奖惩机制,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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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程丁 摄

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我们更加坚信:在最高检党组带领下,各级检察机关必将锚定党中央擘画的宏伟发展蓝图,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大者思远,能者任钜,勇者无疆。

第9934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法治日报

记者丨董凡超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