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

关于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合阳惠民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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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合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改建为分支机构的请示》(秦农银字〔2025〕251号)及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合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该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并将该村镇银行改建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合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秦农农商银行此前发布公告称,经2025年12月17日召开的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农农商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7日召开的合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阳惠民村镇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秦农农商银行拟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合阳惠民村镇银行,本次吸收合并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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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合阳惠民村镇银行将依法解散并注销法人资格,同时改建为秦农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秦农农商银行作为存续主体承继和承接合阳惠民村镇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合法权利与义务,秦农农商银行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来源:陕西金融监管局、长安号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