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肝肾功能不全不是禁区,分层才是关键。

撰文 | 徐汉文

二甲双胍作为2型糖尿病的一线药物,其临床应用已逾六十年。在内分泌科日常诊疗中,我们经常面临合并肝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一个普遍的临床误区是将二甲双胍视为“肝肾毒物”,在轻度指标异常时即盲目停药。

门诊经常遇到患者产生使用二甲双胍会导致肝肾功能损害的顾虑,这些不正确的了解不止耽误了患者的治疗进度,也对患者后续的药物治疗依从性造成不利影响。事实上大量证据表明,二甲双胍本身不直接损伤肝肾,其使用限制主要源于对药物蓄积和乳酸酸中毒风险的担忧

二甲双胍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应以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分层决定是否可用、是否需要减量/停用,并在肝功能严重受损或合并缺氧/灌注不足等乳酸性酸中毒高危状态下避免使用;同时在造影剂检查、脱水/感染/休克等急性事件、围手术期需暂时停用,待肾功能稳定后再恢复。

一、肾功能不全:从“全或无”到eGFR分层管理

二甲双胍以原形经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会导致药物清除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升高,理论上增加乳酸酸中毒风险。但二甲双胍并不具有肾毒性,它只是依赖肾脏这条“排泄通道”。

1.

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的分层策略

根据2023年发布的《二甲双胍临床应用专家共识》[1],目前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使用建议已非常细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临床上有部分医生仍固守“eGFR < 60ml/min/1.73m²即停药”的陈旧观念,这可能导致患者失去心血管获益的机会。目前证据支持在eGFR 45-59ml/min/1.73m²阶段,通过减量(如从2000mg/日降至1000mg/日)继续使用二甲双胍是合理且安全的。值得注意的是,存在脱水、严重感染或休克等影响肾功能的急性病情时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

2.

造影剂相关肾病的防范

对于需要进行静脉碘造影剂检查的患者,存在急性肾损伤的风险,进而影响二甲双胍排泄。现行共识建议:对于eGFR > 60ml/min/1.73m²的患者,可不停药,但在检查时停用一次;对于eGFR 45-59ml/min/1.73m²的患者,检查前48小时需暂停二甲双胍,检查完成后48小时复查肾功能无恶化方可恢复用药[2]。

建议监测频率

  • 开始治疗前及治疗后至少每年复查肾功能。

  • eGFR<60ml/min/1.73m²时监测频率应提高;eGFR 30–60ml/min/1.73m²时建议每3–6个月复查并据此调整剂量。

二、肝功能不全:关注的是“疾病本身”而非“肝脏代谢”

这是一个常被误解的领域。二甲双胍并不经过肝脏代谢(它以原形排泄),也不直接导致肝损伤。然而,药品说明书中长期保留着重度肝功能不全禁用的条目,其核心逻辑在于乳酸代谢。

1.

乳酸的代谢平衡

乳酸主要在肝脏通过糖异生途径被清除。当存在严重肝功能不全(如肝硬化失代偿期、暴发性肝衰竭)时,肝脏清除乳酸的能力下降。此时若使用二甲双胍,一旦发生组织缺氧或肾功能波动,极易诱发乳酸酸中毒[3]。

2.

转氨酶升高的处理阈值

临床上我们常见单纯性转氨酶升高(如脂肪肝患者)的糖尿病患者。轻度转氨酶升高并非二甲双胍的禁忌[4]。

  • 安全阈值:目前国内外指南明确,只有当谷丙/谷草转氨酶(ALT/AST)超过正常上限3倍以上时,才建议停用二甲双胍。

  • 临床意义:对于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病(MASLD)相关的轻度转氨酶升高,二甲双胍不仅不该禁用,反而因其改善胰岛素抵抗的作用,可能对肝脏有益。既往研究证据已发现,二甲双胍在改善肝脂肪变性和预防肝病进展方面显示出有效性。

3.

严重肝病的禁忌

对于伴有凝血功能障碍、黄疸、腹水或肝性脑病的严重肝病患者,无论转氨酶具体数值多少,均应禁用二甲双胍。这是因为这类患者本身就处于乳酸代谢脆弱状态,且常合并有效血容量不足或肾功能损伤。

三、核心机制解读:为何“肝肾不好”还能用?

理解二甲双胍的药理特性是合理用药的基础[1]:

1. 不经过肝脏代谢:它不像部分降糖药需CYP450酶系代谢,因此不易引起药物性肝损伤或药物相互作用。

2. 以原形经肾排泄:肾功能决定药物清除率,因此肾功能是剂量调整的主要依据。

3. 乳酸酸中毒的真相:虽然乳酸酸中毒是二甲双胍最严重的副作用,但其绝对发生率极低。近年来认为,多数案例中的乳酸酸中毒往往不是由二甲双胍单方面引起,而是患者本身存在的严重缺氧或酸中毒状态所致。

四、临床实践建议

1. 精准监测,而非盲目停药:对于慢性肾脏病(CKD)3a期(eGFR 45-59ml/min/1.73m²)的患者,无需惊慌停用二甲双胍,应减量并继续保留其在治疗方案中的心血管获益地位。

2. 关注肝病“功能”而非“酶学”: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区分肝细胞损伤与肝功能储备下降。单纯的转氨酶升高(<3倍ULN)不是停用指征;而肝硬化Child-Pugh分级B级或C级,即使转氨酶正常,也建议停用。

3. 警惕急性状态:无论是急性肝炎活动期、急性肾损伤(AKI),还是合并感染、脱水、心衰加重时,均需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待病情稳定后重新评估。

4. 乳酸性酸中毒风险控制:出现乳酸性酸中毒时应立即停药并急诊处理。如果合并肾功能不全、缺氧状态、急性心衰、酒精摄入过量、肝功能不全等乳酸性酸中毒风险因素时,二甲双胍应控制剂量或停用。

综上所述,二甲双胍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应用已进入“精准医学”时代。作为临床医生,我们应摒弃“肝损不用、肾损即停”的粗放式思维,根据eGFR数值分层调整剂量,根据肝脏合成功能而非单纯转氨酶判断安全性,从而让更多患者从这一经典药物中获益。

参考资料:

[1]《二甲双胍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更新专家组.二甲双胍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3年版)[J].国际内分泌代谢杂志,2023,43(04):345-356.

[2]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碘对比剂诱导的急性肾损伤防治的专家共识.中华肾脏病杂志,2022,38(03) : 265-288. DOI: 10.3760/cma.j.cn441217-20210909-00041.

[3]钱旭,吴薇,徐斌.二甲双胍的不良反应及其机制研究进展[J].现代药物与临床,2023,38(05):1278-1288.

[4]《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2型糖尿病中国专家共识》专家组,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2型糖尿病中国专家共识.国际内分泌代谢杂志,2025,45(05) : 353-360. DOI: 10.3760/cma.j.cn121383-20250524-00127.

为了解医学界内分泌频道粉丝用户的阅读习惯和兴趣,以便提供更有趣、有用、有态度的内容,医学界内分泌频道欢迎大家动动手指完成以下的调研~只要五秒钟哦!

责任编辑丨蕾蕾

*“医学界”力求所发表内容专业、可靠,但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做出承诺;请相关各方在采用或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时另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