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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时段划分

全年的上午高峰时段整体调整至6:00-8:00,缩短了1h;部分月份晚间的高峰时段增加了1h。

夏、冬季尖峰时段增加1h。

凌晨至上午的低谷时段缩短至3h,午间低谷时段增加,从原来的2h增到4-6h。

全年下午的平时段均有所减少。

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设置13:00-15:00为深谷时段,执行深谷电价。

分时电价

高峰时段: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

低谷时段: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

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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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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