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于2026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新政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聚焦土地移交、保障房配建、规划编制等关键环节优化调整,旨在衔接落实《住宅项目规范》,破解项目推进难点堵点,持续拉动房地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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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未完成规划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涵盖两类:未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的项目,以及适用“清调供”手段盘活并重新编制规划的项目。在土地移交率核定方面,新政体现灵活性,在满足交通、教育等配套服务能力前提下,经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可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合理调整土地移交要求,无需履行计划调整程序,但需保障基准土地移交用地面积。 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迎来精准优化。已完成规划审批的项目按原规定执行;未完成规划审批的项目取消保障性住房奖励容积,原则上可不配建,市、区相关部门将通过新增建设、存量盘活、多元收购等多渠道统筹落实保障房筹集任务;“工改保”项目则继续沿用原有规定。

针对“清调供”盘活项目,《通知》创新规划编制方式:既可重新编制规划并适用新政要求,也可局部调整已批规划,调整部分按新政执行,未调整部分保持原有规划不变,土地移交率按单元整体核算,兼顾政策灵活性与延续性。 为凝聚多方合力,《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搭建协调平台,引导市场主体、债权人及物业权利人合理调整预期,参照土地整备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协商搬迁补偿。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信贷、并购贷款支持,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停滞项目,为城市更新注入金融动力。 此次新政通过流程简化、要求优化、多方协同,为深圳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扫清障碍,将有效激活存量土地资源,助力城市功能升级与人居品质提升,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读特&晶报记者 李果/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