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大家一个扎心的问题:如果抓贪官的人,自己先成了贪官,这事儿离谱不离谱?
说出来你可能都不敢信,真有这么一位。
受贿1027万,这个数字不是哪个被查的老板、贪官的,而是一位常年坐在审讯席上,专门负责查别人贪腐的纪检监察人员干的。
他叫朱运松,今年4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听起来就特别“体面”对吧?
早年间,他是安徽淮南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的副处长,后来因为业务“出色”,被抽调到省纪委监委办案,专门参与那些大案要案的查办。
手握生杀予夺的调查权,见惯了各路贪官落马的惨状,按理说,他本该比谁都清楚“贪”字头上一把刀。
可偏偏,他把这份沉甸甸的权力,当成了自己捞钱的“生意执照”——查贪的人,自己先贪得没边没际。
从2015年到2019年,整整四年时间,朱运松就像个“地下中介”,利用自己经办、领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便利,疯狂收受贿赂。
总共1027万,这里面有340万没到手(未遂),实际揣进自己兜里的,也有687万。
别以为这是一笔巨款一次性到账,不是的。他贪得特别“细致”,就跟我们普通人接私活一样,一单一单地做,来者不拒。
有人求他,能不能关照一下被留置的亲人,少遭点罪;有人找他,能不能偷偷打探一下案件进展,心里有个底;还有人托他,能不能帮忙摆平别人的举报,让自己“平安无事”。
只要给钱,朱运松就没有不答应的。而这1027万里,最离谱、最让人咋舌的,是和萧县薛某的那800万交易。
这个薛某,是萧县的一个商人,手里有点势力,也背着不少事儿。2019年5月,省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开始核查薛某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消息一泄露,薛某慌了,四处托关系,最后通过一个叫张某的中间人,找到了当时在省纪委监委办案的朱运松。
张某和朱运松早就认识,2016年两人就通过朋友介绍相识,后来朱运松被抽调去省纪委办案,两人来往得更密切,说白了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
薛某把自己的处境一五一十跟张某说了,千叮万嘱,让他一定要请朱运松帮忙,只要能把这事儿压下去,钱不是问题。
张某找到朱运松,把薛某的意思转达了,还悄悄透露“薛某愿意出大价钱”。
朱运松听完,眼皮都没抬一下,只说了一句“知道了,我想想办法”。
见朱运松松了口,薛某立马行动,前后分两次,凑了600万现金,全部送到了张某手里。
有意思的是,张某也是个贪心鬼。他收下这600万后,偷偷截留了400万,只跟朱运松说“薛某很有诚意,给了200万,你看怎么处理”。
朱运松听完,没多问,也没去核实,他大概也清楚,中间人赚差价是行规,只要自己能拿到钱,剩下的跟他没关系。他随口说了一句“行,钱先放你那儿,我有用的时候再找你要”。
本来这事儿,就这么不温不火地拖着。可没过多久,朱运松自己有了“用钱需求”——他想投资六安的一个砂场,还差200万启动资金。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薛某给的那笔钱,于是找到张某,让他把那200万拿出来。张某这时候犯难了,因为他早就把那200万挪作他用了,根本拿不出来。
琢磨来琢磨去,张某想出了一个更离谱的主意——再去跟薛某要200万。
他找到薛某,编了一个天大的谎言:“省纪委办案的领导(指朱运松),现在办案需要资金周转,你再拿200万出来,这事肯定能办成,不然之前的600万也打了水漂。”
薛某这时候已经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又凑了200万现金,交给了张某。
这笔钱,张某没敢再截留,直接交给了朱运松。而朱运松,拿着这笔投进了自己的砂场生意里。
没过多久,也就是2019年9、10月份,省纪委监委在核查另一名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时,顺藤摸瓜,把薛某采取了留置措施。
薛某被留置后,他的侄子和张某都慌了,多次找到朱运松,让他帮忙打探薛某和张某自己的涉案情况。
这时候,朱运松要是有点脑子,就该赶紧收手,撇清关系,可他偏不。
他不仅没收手,还明目张胆地两次向省纪委监委的办案同事打探消息,问薛某招供了什么、办案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甚至把打探到的消息,一一反馈给了张某。
直到后来,他慢慢感觉到事情不对劲,觉得自己可能要暴露了,这才开始慌了神,赶紧从砂场把那200万投资款取了出来,退给了张某。
同时,他还不忘安排张某:“你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别被办案机关找到,不然咱们俩都得完蛋。”
从收钱、骗钱,到用涉案人的钱投资,再到泄露案情、安排中间人跑路,这一整套操作,行云流水,胆子大到离谱,完全没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和法律放在眼里。
薛某这条线,朱运松前后拿了800万(600万被张某截留400万,实际到手200万,加上后来的200万,共400万,其余400万被张某截留,但均属于朱运松受贿涉案金额)
而除了薛某这条线,朱运松还有另一条“捞钱线”,同样离谱。
2019年,省纪委监委正在办理省投资集团原总经理张春雷的系列案件,涉案人韩某被依法留置。
吴某是韩某这边的人,受人之托,找到了朱运松,想让他帮忙“关照”一下韩某,说白了就是想让他泄露案情、帮忙通融。
吴某出手也很大方,直接开价400万,只要朱运松能办成事,400万一分不少。
朱运松一听,立马就答应了——在他眼里,没有办不成的事。
之后的日子里,朱运松就成了吴某的“消息来源”,多次偷偷把韩某案件的进展情况泄露给吴某,让吴某心里有底。
甚至在韩某被解除留置的前几天,朱运松还提前给吴某通风报信,让他们做好准备。
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吴某也兑现了一部分承诺——260万现金,专门让人从北京取回来,在合肥附近的一个地方,偷偷交给了朱运松。
朱运松拿到这260万现金后,还清了自己的外债:欠秦某40万、欠王某160万、欠张某160万(此处张某为另一人,非前文中间人),刚好把260万花得干干净净。
剩下的140万,吴某后来找各种借口,说兑现不了了。朱运松也没强求,毕竟已经拿到了260万,剩下的140万,就成了“未遂”的受贿金额——说白了,就是没拿到手的“尾款”。
除了这两笔大额受贿,朱运松还特别“贪心”,大钱不嫌多,小钱也不嫌少,只要有机会,就绝不放过,把自己的办案权,彻底变成了一台“提款机”。
有一次,程静行贿案的家属李某,找到朱运松,想让他帮忙协调法院,从轻处理程静。朱运松答应后,收了李某15万现金,心安理得。
还有一次,他给一个涉案人介绍了一名律师当辩护人,律师叶某为了感谢他,给了他7万转账,朱运松怕自己的银行卡被查,还特意让叶某把钱转到了他妻子的银行卡上,企图掩人耳目。
在办理一起挪用公款案件时,涉案人汪某为了求他关照,分三次,每次都给了他现金,一共5万元。朱运松来者不拒,每次都欣然收下。
除此之外,还有一笔200万的“未遂”受贿。有一个被留置的黄某,托人找到朱运松,想让他帮忙说话,从轻处理,双方还没谈拢好处费,朱运松就被查了,这笔钱也没能到手。
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从现金到转账,从自己收钱到让妻子代收,朱运松把“贪”字发挥到了极致。
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再隐蔽的贪腐,也终有暴露的一天。
2020年1月7日,芜湖市镜湖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朱运松采取了留置措施。
这一刻,这位常年坐在审讯席上查别人的人,终于坐到了被审讯的位置上。
到案后,朱运松还算“识相”,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部分受贿情节。他的家属,也在起诉前积极退赃,想争取从轻处理。
2020年12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朱运松受贿案,法院最终认定,朱运松受贿金额共计102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
考虑到他有340万受贿未遂、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朱运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违法所得的687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朱运松,本该是反腐战线的“尖兵”,是守护党纪国法的“卫士”,可他却利用自己的权力,沦为了金钱的奴隶,变成了自己本该查处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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