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促进化工领域科技人才的成长,服务会员发展,探索建立符合化工行业特色需求和社会认可的第三方人才评价体系,中国化工学会自2020年起连续开展了五届化工工程师能力水平评价工作,受到了行业的认可和好评。现将2026年度化工工程师能力水平评价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4月20日
二、受理级别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三、受理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包括但不限于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石油化工、高分子化工与材料、精细化工、制药、生物化工、煤化工等),以及仪表和自控、设备、安全环保、分析测试等专业。
四、受理条件
申报人须为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经由所在单位(须为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或学会分支机构推荐申报。
工程师应具备化学化工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具备化学化工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申请人应具有至少10年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相关能力要求请参见附件1:中国化工学会团体标准-《化学化工类能力评价规范》(T/CIESC 0035-2022)。
五、受理程序
1. 准备材料。
请申报人填写附件2:《化工工程师能力水平评价申请表》,在推荐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由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签字;同时填写附件3:《化工工程师能力水平评价申报人信息一览表》。
2. 提交申报。
申报为统一申报,即申报人经由所在单位(须为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或学会分支机构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前期提交电子版材料,用人单位或学会分支机构将包含每位申报人材料的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并将包含多位申报人材料的压缩包命名为“2026年度化工工程师能力水平评价-用人单位/学会分支机构名称”发送至邮箱lianlsy@ciesc.cn。
3. 审查评价。申报材料经学会审查通过后,将按程序组织后续评价。请申请人关注后续信息,及时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学术交流部:
连老师 010-64438624
lianlsy@ciesc.cn
关于专业会员、单位会员有关事项,请联系会员部:
王老师 010-64449478
wangyf@ciesc.cn
中国化工学会会员系统:
https://sso.ciesc.cn/dist/reg
附件1:化学化工类工程能力评价规范
附件2:化工工程师能力水平评价申请表
附件3:化工工程师能力水平评价申报人信息一览表
中国化工学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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