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组织机构序列中,目前一共设有5个总局,且规格级别都是正部级,具体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其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于2018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而调整组建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并在当年3月21日上午召开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干部大会,会上由中组部相关领导宣布了中央关于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领导班子任职的决定。2018年4月16日上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挂牌运行。
而从历史发展脉络来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前身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但其建制历史则可以追溯至1949年6月,当时国家设立了“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并由中央宣传部主管。1949年11月,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升格为广播事业局,其上级主管单位也由中宣部调整为政务院新闻总署。
从1952年开始,广播事业局又先后更名为中央广播事业局、广播事业局(1954年至1967年)、中央广播事业局(1967年至1982年初)、广播电视部(1982年5月至1985年底)、广播电影电视部(1986年1月至1997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1998年3月至2013年3月初),同时其领导管理体制也随之一路变化,比如先后由政务院文教委员会领导、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但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列为中央直属部门、划归国务院领导但宣传业务归中宣部领导、列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列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等等。
2013年3月,根据当时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职责整合,设立“新闻、出版、广播、电影和电视”领域的国家管理部门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部级,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共存在了5年时间。
到了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此同时,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对此,当时有专家解释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目的是由中宣部负责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另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这个更精干更专业的部门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作用,具体职能包括“拟订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等等12个方面。
在局领导班子构成方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设立“一正四副”,其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同时兼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一职。另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显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有行政编制263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含司局级领导职数46名(包括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内设有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宣传司、电视剧司、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媒体融合发展司、科技司、安全传输保障司、规划财务司、公共服务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下辖无线电台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信息中心、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直属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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