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官军纪律的败坏,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明朝军队出动,动辄以打粮为名,要不劫掠商人,或者搜农民房子积存稻谷,奸淫妇女都是常态,更有利害的,抢完了一把火把老百姓房子烧个一干二净。明朝老百姓畏惧士兵,更甚于畏惧土匪。可以说,明末,已经兵不如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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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史籍中所说,“今官兵所至,动以打粮为名,劫商贾,搜居积,淫妇女,焚室庐。小民畏兵,甚于畏贼。”

崇祯八年,户部尚书侯恂给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的信里形容得更加生动:贼来则兵去,兵去则贼来。贼(就是起义军)在前面抢,当兵的在后面抢。贼抢得像梳子一样密,绝不漏下任何一点。当兵的抢直接就是连根拔起,像剃刀一样,寸草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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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来兵去,兵去贼来。贼掠于前,兵掠于后。贼掠如梳,兵掠如剃。总督之令不能行于将帅,将帅之令不能行于士卒。今日之事,其何以济!”

明朝军纪败坏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所谓“杀良冒功”。

明军的惯例是,斩首一级赏银三两,后来又增加到五两;将校也以获级多寡论功行赏。但是正常打仗都要听从将校指令冲锋陷阵,割首级不是那么容易的。甚至,战场之上甚至发生战友互相抢首级的,因为首级就是钱啊,谁不眼红。那么,如果没有首级呢,怎么办?只好找倒霉蛋凑数了。

于是官军往往对手无寸铁的平民滥施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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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四年,蓟辽经略孙承宗在谈到辽东官军滥杀无辜时指出,普通壮年男子不好杀,女人不能杀,没有女兵啊,头发太长好辨认。明军的兵痞子们就专挑那些残疾人、孤儿下手,安全又不会有人告状,甚至被杀时也不会呼救。

“甚至喑哑孤儿,立杀受赏。”

崇祯四年,陕西副总兵赵大胤在韩城,报功时一数,首级五十颗,其中三十五颗都是妇女儿童的首级。这就更加没底线了,当没得男人可杀,只好杀妇孺了。

“报斩贼五十级、而妇孺之首三十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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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五年,山西明军追剿起义军进入河南,领兵的找到当地县令,让他去替自己报功,好领赏给士兵发军饷。县令奇怪,都没见你打仗,报什么功,于是推辞没有首级报不了。该将领哈哈一乐:这太容易了。出门一会儿,召集士兵,进献了首级1000多颗。其中,居然有在县学读书的秀才的脑袋八十余颗。好家伙,已经非但不顾男女,不仅杀平头百姓,甚至连读书人都随便杀了。

“其将使县令报功。令曰:‘无首级何以报?’将曰:‘易耳!’少顷,进千级,其中有庠士八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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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一年,清兵深入畿辅。退出后,明总兵王朴不仅不去追击清军,反而纵兵斩居民首冒功。时人钱天锡作《哀庆都歌》云:“各携利刃争相逐,函首忙报将与督。哄然攘臂受赐金,屠尽一家与九属。”

在河南商邱,甚至出现官军追杀平民,口称“借脑袋献功”。官军的纪律败坏不仅给广大群众带来极大的灾难,就连地主、官绅之家也往往受到他们的侵害。因此,在明末社会舆论以至奏章中,‘贼梳兵篦”之类的说法屡见不鲜。这正是后来李自成起义军提出“剿兵安民”口号的背景。

崇祯十六年,明朝督师孙传庭所统领的官军,在攻下宝丰城后,以“为贼固守”为借口而杀光城中居民。《重修宝丰县志·卷五·兵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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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一年(1638年),明朝兵部尚书熊文灿在湖北镇压农民起义时滥杀无辜。熊是武汉人,他麾下士兵在湖北蕲水杀乡民报捷,老百姓家家关着门痛哭,都没一人敢到官府去报案治一治士兵。蕲水就是现在湖北黄冈的浠水县,离熊文灿的家乡武汉江夏区100公里左右,可以说是地道的老乡。这家伙连老乡都杀了报功,可见对士兵已经完全无法约束了。

明崇祯八年(1635年)冬天,义军攻河南确山,湖广巡抚、总理河南、山东等省军务的卢象升遣麾下的关宁铁骑,总兵祖宽、副将李辅明驰救,同义军展开激战。义军败走。祖宽麾下关宁铁骑为了邀功,将百姓不分老幼尽皆杀戮,称之谓“借首级”。此举致使确山境内尸横遍野,惨不忍睹。义军来时没杀多少人,人都被官军杀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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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宽原来是祖大寿家的家奴,被主人提拔,进了军队,也当上了总兵。一贯以好杀闻名,后来死在北京。

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李自成率部同明总兵左良玉于泌阳城南关家岭交战,互有伤亡。义军撤走后,左良玉麾下明军又对百姓大加杀戮,割死难土卒和百姓头颅数千,谎称“大胜”。总之打赢了要割首级,打输了也要想办法割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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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天顺年间的曹钦之乱,北京城里明军镇乱,砍头领赏把北京城街边的乞丐都杀绝了,吓得京城百姓好几天都不敢出门,北京城内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就更不用说了。

崇祯三年八月的,总兵杜文焕驻扎在延绥,整日“妓乐高会”,其部将李重荣杀死了延州良民曹孟孝等199人,当地的知县王道行是“哭告于按察使李天经”。同月兵科给事中魏重润上书朝廷“...... 而提督山、陕、临、宁军务左都督杜文焕,奉命讨贼既已逾年,在延安杀良民十八户,在绥德杀九十三岁史大等数十人,攻莲华寨杀村民报功,出征之时带携妇女,营中作乐,全不以杀贼为意。去年十月,贼在绥德、米脂、清涧,文焕拥众妾走回延安,逍遥一月,费公帑万二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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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这种靠割首级来评定军功的办法成了最可笑的一个大漏洞。以至于有些文官向皇帝上书说,每天都报捷,首级越来越多,但是贼却越杀越多,这么下去,自个就要完蛋了,怎么办?但是崇祯也没有任何办法。明王朝只能这样维持着,不停地喂银子给军队,军队提供一批老百姓的脑袋,然后起义军也来去如梭,到处抓不着。

明朝灭亡前,和明朝灭亡后,互相厮杀的其实还是相同的两拨人。只不过,原来反明的那拨人,把旗号换成了明。原来打着明朝旗号的那拨人,把旗号换成了清。海贼守国门,流寇死社稷。大陆上最后一支抵抗力量是兴山巨寇李来亨,正宗流寇传人。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头皮痒水太凉这类既得利益阶层首先投降了,农民们组建的队伍却刚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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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借你人头领个军功”这事,可不是清朝入关后才有的。

于是,明王朝就只能这样一步步腐烂下去,直到彻底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