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购买 “老人头” 皮鞋,到手的却是 “老人图”?
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依法判令老人头(广州)公司、徐某立即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老人头尚品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据了解,老人头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营鞋类,总部位于温州,曾先后获得 “浙江省金牌老字号”“浙江省知名商号” 等荣誉称号,并在各大平台开设专卖店,具有一定知名度。该公司已被核准注册 “老人头” 及 “LAORENTOU” 商标,有效期至2030年。
不久前,老人头公司发现,徐某在某平台开设店铺销售皮鞋,在商品链接中使用 “意大利老人头” 字样,在鞋舌、鞋盒、卡片等处使用 “LAORENTU” 标识,同时将 “老人头” 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老人头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挤占了正版产品的市场份额、损害品牌商誉,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网店在链接名称中使用 “意大利老人头”、鞋体上使用 “LAORENTU” 标识,与老人头公司涉案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同。其中,“老人头” 字样与老人头公司商标文字、呼叫完全一致;“LAORENTU” 标识与原告 “LAORENTOU” 商标仅有一个字母之差,整体构成商标近似,已侵害老人头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此外,老人头(广州)公司与老人头公司属于同业竞争者,其将与原告商标相同的 “老人头” 文字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产品上使用,主观上具有攀附商誉的意图,损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高沃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商标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例如,部分商家故意生产仿冒知名品牌的商品,通过相似包装、名称或标识误导消费者;网络购物平台中未经授权销售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甚至个别经营者将他人商标作为店名、广告语使用,混淆市场认知。这些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作为商标权利人,务必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申请商标注册,稳固自身商标权益,同时加强市场监控,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作为网店商家,在设置商品链接标题、宣传页面及搜索关键词时,必须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尊重并避让权利人的商标,不得通过攀附知名品牌的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一旦侵权事实成立,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高沃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共同抵制侵权行为,营造尊重知识产权、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如发现商标侵权等行为,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沃拥有专业的代理师及律师团队,为您提供知识产权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
来源 | 部分内容整理自温州日报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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