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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教育

融安县2026年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及《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桂财规〔2022〕9号附件10)精神,为做好融安县2026年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偿对象

2021、2022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注意: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同一基层单位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保险的单位应为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

补偿金额和年限

(一)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标准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二)2022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标准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三)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申请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的国家规定相应学制计算,超出基本修业年份所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不予补偿。

申请时间

2026年2月25日一3月31日。

申请流程

本次申请可全程线上办理。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xszz.nnnu.edu.cn/),进入专属系统:「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按步骤进行操作。

所需提供材料

以下材料需扫描成PDF版或插入图片到WORD文档上传到在线申请系统,并提交原件材料(复印件)到融安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提交原件材料时间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申请人)

1. 《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情况说明》(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界面——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按模板填写打印)。

2. 学生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3. 银行储蓄卡(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卡)。

4. 全日制高校毕业证。

5.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公务员、事业单位录取通知)。

6. 在职在岗工作情况说明。(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界面——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按模板填写打印)

7. 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为毕业生连续缴纳3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

8. 基层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9. 特殊情况需另行提供以下材料:

对于未满36个月就业服务期而离开基层单位或工作地,继续符合申请补偿需满足以下三种情况:

(1)因正常调动、提拔而离开基层单位(但不能离开县域范围的工作岗位)可申请补偿。除了规定申请材料,需另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或组织部门调动、提拔材料和新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

(2)因工作需要并经主管单位或就业单位同意,基层单位或工作地发生变更仍符合本细则第四点补偿条件的,可申请补偿。除了规定申请材料,需另提供主管单位或就业单位二次调配岗位的材料和新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

(3)自治区有关部门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期2年(含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第三年就业的基层单位为原服务期服务县域范围且符合本细则第四点补偿条件的,可申请补偿。除了规定申请材料,需另提交志愿者证书或服务证、第三年基层单位劳动合同和基层单位为其缴纳后续社会保险的材料(社会保险空档期不能超过3个月)。

若需查阅具体申请文件,请点击下方附件链接下载查看。若需咨询相关问题,可拨打融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咨询:

0772-8133379秦老师

0772-8133869韦老师

附件: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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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滕以洪值班校对:罗丹丹

责任编辑:尹 丹责任校对:龙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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