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2日讯 近日,牡丹江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开封验视,被牡丹江市邮政管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牡丹江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开封验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对牡丹江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五林分部停业整顿7天。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牡丹江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石万平。(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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