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韦欢)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娄勤俭分别从三个方面进行介绍。监督内容上,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推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监督方式上,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备案审查等方式,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听取审议22个监督工作报告,开展5项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11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监督效果上,着力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比如,听取审议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报告,推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举措落实落地。加强对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持续性监督,建立健全整改问责机制。听取审议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等报告,检查森林法实施情况,推动建设美丽中国。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推动落实全过程监管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比如,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1000多人次调研67个题目;建立了委员长会议研究确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机制,23项重点督办建议逐一落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娄勤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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