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请注意

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相关条例、管理办法等

金堂县2025年度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

开展日期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一起来看详情

金堂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

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相关条例、管理办法等,现就办理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金堂县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含2025年度在岗所有残疾人)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点击http://www.sczwfw.gov.cn/网址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在页面首行中间点击“地区选择”,选择“成都市”“金堂县”后点击确定,进入“直通部门”后点击“县残联”,在其页面下点击“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后的“申请”,即可选择“法人登录”进行线上申报。

(如还没有账号,请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注册”-“法人注册”选择“实人注册”,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账号。)

(二)窗口申报

税务登记地在金堂县的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金堂县残疾人联合会(金堂县赵镇金川路1473号401室)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材料准备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特殊情况需要);

2.残疾人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3.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薪酬约定、双方签字等要素必须齐全);

4.工资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5.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6.城镇职工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7.其它系统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审核认定标准

1.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需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符合延迟退休人员,严格按照延迟退休政策执行

2.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须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4.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相关说明

1.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咨询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并进行满意度评价;

4.联网认证数据发送税务系统后,用人单位可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5.如涉及到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需要在中国残联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机构公示登记”进行备案,网址:https://www.cdpee.org.cn/hrOrgan,备案完成后由省残联统一进行审核。

七、特别提醒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只能通过中国残联开发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不能直接在税务系统填报安置人数。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残联联系人:黄英、胡夏红;联系电话:84994088

QQ工作群号码:739447030

金堂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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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