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刘谈了一年多,感情挺好的。
他这人吧,长得不算帅,但看着顺眼,一米七八的个儿,膀大腰圆的,往那儿一站就让人觉得踏实。在单位当个技术主管,说话办事都靠谱。谈恋爱的时候,每次约会都收拾得利利索索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衣服上连个褶子都没有,喷点淡淡的香水,拉开车门让我上车,吃饭给我拉椅子,整个一绅士。
我姐们儿都说,你这回可捡着宝了。
我也觉得是。所以当他提出说要不咱俩同居试试,我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我那个出租房正好到期,他那儿是两室一厅,自己供的,搬过去也省一份房租。我妈有点不放心,打电话问我你想好了?我说妈,现在都啥年代了,不合适再分呗。
就这么着,我拎着两个行李箱,住进了大刘的房子。
头两天还挺好,他表现得很积极,带我熟悉家里东西都放哪儿,还说以后家务活一人一半,周末一起做饭。我心想,这男人真不错,比我前男友强多了,那个懒货袜子都攒一周才洗。
第三天晚上,我开始发现不对劲了。
那天我下班早,先去菜市场买了条鱼,想着给他露一手红烧鲤鱼。回到家六点多,他还没回来,我就开始收拾屋子。收拾到卧室的时候,我拉开他的床头柜,想找个充电器——结果我看见了啥?
整整一抽屉的纸巾。
不是一包,是那种小包装的纸巾,一包一包的,摞得整整齐齐,少说得有二三十包。我当时就愣住了,心想这人是有多爱擦嘴啊,囤这么多纸巾干啥?后来一想,不对啊,客厅就有抽纸,他干嘛床头放这么多小包的?
等他回来我问他,他嘿嘿一笑,说这个啊,我有鼻炎,晚上睡觉容易流鼻涕,床头放几包方便。
我信了。
又过了两天,周末早上,我起来上厕所,推开门差点没给我送走。
马桶圈掀着也就罢了,关键是马桶里侧那一圈黄渍——我不细说了,反正就那个意思。我心想他是不是从来不刷马桶?上完厕所也不看看?我这人有点轻微洁癖,当时就受不了了,找了手套和刷子,蹲那儿刷了半小时。
等他睡醒了我跟他说,大刘,咱以后上完厕所能不能看一眼?冲不干净就拿刷子刷一下。
他揉揉眼睛说,啊?我看挺干净的啊。
我当时那个无语。
后来我发现的事儿越来越多,简直能写本书。
比如他的袜子。他每天晚上回来脱了袜子,就随手一扔。扔哪儿算哪儿。沙发底下、床底下、电视柜底下,我打扫卫生的时候能扫出来三四只,还不成对。我问他你袜子怎么到处乱扔?他说我换下来就放那儿了啊,第二天早上找不着了。
我说那你找不到怎么办?
他说再拿双新的呗。
我打开他的袜子抽屉一看,好家伙,少说得有三十双袜子,黑的灰的蓝的,什么颜色都有,就是没几双能凑成一对的。
再比如他的洗澡习惯。他每天晚上洗澡,洗完了就完了,浴巾往洗衣机上一搭,走了。我进去一看,地上全是水,洗发水沐浴露的瓶子东倒西歪,挂着的浴球湿哒哒往下滴水,镜子上全是雾,啥也看不见。我问他你怎么不收拾一下?他说我洗完了啊,收拾啥?
我说你把这些瓶子摆好,地拖一下,要不潮气太重。
他说哦,行,下次注意。
下次还是一样。
还有他的冰箱。我打开冰箱想做饭,发现里面塞得满满当当,但全是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半瓶腐乳,一袋长了毛的馒头,三根蔫了吧唧的黄瓜,两盒过期的牛奶,还有一包不知道啥时候的剩菜,用保鲜膜裹着,我打开一闻,差点没吐了。
我说大刘你这冰箱多久没收拾了?
他想了想说,搬进来两年多,好像没收拾过。
我服了。
最让我哭笑不得的是他的衣服。他衣柜里挂得整整齐齐的,衬衫是衬衫,外套是外套,看着挺像那么回事。但我后来发现,他只挂那几件常穿的,衣柜深处塞着一堆乱七八糟的,T恤卷成一团,秋裤塞在角落里,还有一条牛仔裤,我拿出来一看,屁股后面破了个洞,问他怎么不扔,他说还能穿啊,在家穿穿。
我说你穿条破裤子在家干啥?
他说舒服啊。
我还能说啥。
就这么过了一个多月,我慢慢摸清了他的套路。他这人吧,在外面人模人样的,回到家就彻底放飞自我了。进门第一件事,脱鞋脱袜子,袜子往门口一扔,鞋踢得东一只西一只。然后往沙发上一躺,掏出手机开始刷,刷到饭点问我吃啥。吃完饭碗一推,又躺回去了。
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说大刘,咱不是说好家务活一人一半吗?
他抬起头,一脸无辜地看着我,说对啊,一人一半,我做饭你洗碗,或者你做饭我洗碗,今天不是我做的饭吗?
我说那收拾屋子呢?拖地呢?洗衣服呢?刷马桶呢?
他说这些啊,这些不都是顺手的事儿吗?你看见脏了就弄一下呗。
我气笑了。我说那你怎么不顺手弄一下?
他想了想,说,我看不见啊。
这话倒是真的。他是真看不见。地上有灰,他看不见;马桶脏了,他看不见;洗碗池里泡着锅,他看不见;垃圾桶满了溢出来,他也看不见。他的眼睛好像有一种神奇的过滤功能,能把所有家务自动屏蔽掉。
但你要说他邋遢吧,也不全是。
他有洁癖,是那种很奇怪的洁癖。比如他回家必须换家居服,外面的裤子绝对不能坐床上。比如他洗手要洗三遍,打两遍肥皂。比如他的牙刷必须朝上放着,毛巾必须叠成方块挂好。他自己的东西,怎么折腾都行,别人碰了就不行。
有一次我好心帮他把衣柜整理了一下,把他那些卷成团的T恤叠好放整齐了。晚上他回来一看,脸色都变了,问我你动我衣服了?我说对啊,帮你叠了叠。他憋了半天,说,那个,下次我自己弄就行。
我当时还没反应过来,后来才明白,他那些乱糟糟的衣服,他自己知道在哪儿,我一叠他反而找不着了。
这就是男人的逻辑——乱,但是有他们自己的秩序。
同居三个月的时候,我跟我姐们儿吐槽,说大刘这人简直了,看着人模狗样的,私下里邋遢得没法看。我姐们儿哈哈大笑,说你以为呢?男人都这样,外面光鲜亮丽,回家就是原形毕露。你那个还算好的,我家那个更绝,能三天不洗澡。
我说那怎么办?
她说要么忍,要么滚,没有第三条路。
我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
后来我跟大刘谈了一次,不是吵架那种谈,就是心平气和地说。我说大刘,咱俩既然住一块儿了,就得互相适应。你那袜子能不能扔个固定地方?马桶用完能不能看一眼?冰箱里那些过期的东西能不能扔了?我也不要求你多勤快,就这些小事儿,你稍微注意一下就行。
他听完,点点头说,行,我尽量。
还真别说,他确实尽量了。虽然袜子还是扔,但起码扔在洗衣机旁边了;马桶还是偶尔忘刷,但我提醒他他会去刷;冰箱他清理了一次,扔了三大袋过期食品,我看着都心疼。
但有些事儿是改不了的。比如他还是看不见灰,还是不知道收拾洗澡间,还是把衣服乱塞。我开始学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在看不下去就自己动手,反正也没多大事儿。
我慢慢发现,同居这事儿吧,就像一面照妖镜,把两个人最真实的样子都照出来了。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端着,都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给对方看。住一块儿了,装不下去了,原形毕露了。他有他的毛病,我也有我的毛病。我爱唠叨,他嫌我唠叨;他邋遢,我嫌他邋遢。但是吵完了,闹完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看见旁边那张脸,又觉得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
上个月我过生日,他问我想要啥。我说啥也不要。他琢磨了半天,给我买了个扫地机器人。我问他为啥买这个?他说你不是嫌我不拖地吗?以后让机器人拖,咱俩都省事儿。
我哭笑不得,但心里又有点暖。这个傻男人,好歹知道我在意啥。
现在我们还住一块儿。他还是那个德行,袜子乱扔,马桶偶尔忘冲,冰箱里还是会放过期的牛奶。我也懒得说了,看见就收拾,看不见拉倒。他有时候会突然勤快一下,把家里拖一遍,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我,等我夸他。我就夸他两句,他高兴得跟个孩子似的。
我想,这可能就是过日子吧。没有那么多风花雪月,没有那么多浪漫惊喜,就是两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慢慢磨,慢慢熬,慢慢习惯对方的毛病,也慢慢被对方习惯。
他的那些小习惯,一开始让我意外,后来让我抓狂,再后来,就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哪天要是看不见他扔的袜子,我反倒觉得少了点啥。
前两天我姐们儿问我,同居感觉咋样?后悔不?
我想了想说,不后悔。就是知道了,男人这种东西,不管在外面多光鲜,回到家都是一样的——懒,邋遢,袜子乱扔,看不见灰。
她笑了,说那你准备咋办?
我说能咋办,凑合过呗。
她也笑了,说,这话听着,像是个过日子的人了。
是啊,同居半年,我终于学会了一件事:别把男人想得太好,也别把男人想得太坏。他们就是普通人,有点小毛病,也有点小可爱。你要是能接受,就接着过;接受不了,趁早散。没有谁对谁错,就看合不合适。
至于我?我打算再观察观察。毕竟他那三十多只袜子,还没凑成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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