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运营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切实保障乘客权益。现公布20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广大从业人员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2025年12月9日,吉AF08805驾驶员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徐*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5年12月10日,吉AF86212驾驶员李*婷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李*婷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5年12月10日,吉ADW8186驾驶员王*伟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王*伟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5年12月11日,吉AFS5065驾驶员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孙*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5年12月11日,吉AFS8851驾驶员李*才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李*才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2025年12月11日,吉AF67128驾驶员孙*欣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孙*欣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2025年12月11日,吉A865FV驾驶员李*兴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李*兴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2025年12月12日,吉AFG0883驾驶员孙*胜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孙*胜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2025年12月12日,吉AFH7700驾驶员蒋*良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蒋*良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2025年12月12日,吉AFM6228驾驶员齐*潮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齐*潮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2025年12月12日,吉AF61801驾驶员陈*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陈*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2025年12月15日,吉AFH0298驾驶员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杨*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2025年12月15日,吉AFP5519驾驶员宫*婷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宫*婷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四:2025年12月15日,吉AF58953驾驶员衣*勇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衣*勇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五:2025年12月16日,吉AF04576驾驶员林*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林*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六:2025年12月16日,吉AFK9820驾驶员曲*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曲*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七:2025年12月16日,吉ADB9776驾驶员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孙*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八:2025年12月18日,吉AFR0302驾驶员卢*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卢*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九:2025年12月18日,吉AD677W驾驶员王*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王*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十:2025年12月18日,吉AFD0389驾驶员王*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王*民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证件的车辆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信息对接,责令改正,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长春交通运输执法

编辑:刘星彤  审校:刘怡彤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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