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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7日,长寿区云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黄葛村至鲤鱼村路段发生一起三轮车追尾小轿车的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勘查确认,事故系三轮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所致,责任明确。因该三轮车未依法购买交强险,为保障后续赔偿程序有序推进,民警对涉事车辆进行依法扣押。

处置中,民警了解到三轮车驾驶员李某的特殊困境:其为邻县残疾人、低保户,家庭极度困难,无力承担车辆维修费用,而三轮车上的货物更是其维持生计的唯一依靠,一旦滞留将雪上加霜。

秉持“执法有温度、为民解民忧”理念,民警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后,并未简单“一扣了之”,他们一边向李某耐心开展法制宣传,讲解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引导其树立依法行车、规范操作的意识,一边主动与小轿车车主沟通,争取对方的理解。随后连夜驱车数十公里,将李某及三轮车上的货物安全送至李某位于垫江县的家中。

面对完好无损的货物,李某紧握民警双手再三致谢。这趟特殊的“送货上门”,不仅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更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内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基层民警“执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