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打官司要花不少时间,没想到在综治中心就把问题解决了,还是这种方式好,大家坐下来好好说,不伤和气。”刚刚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的当事人冯某语气里满是感慨。

2026年2月25日下午,在高州市综治中心调解室,一起因10000元鱼苗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被成功化解,成为茂名地区首例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双平台推送流转并成功调解的案件,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

高效对接减负担

事情要从一笔鱼苗款说起。冯某与朱某因10000元鱼苗款及违约利息产生纠纷,冯某一纸诉状递到高州法院。高州法院立案法官审查后认为,该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若在综治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优势会更为突出。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材料“一键推送”至“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

与此同时,高州市综治中心的大屏幕上弹出了新的待办任务提示。值班人员立即根据案件情况指派了综治中心调解员与法院常驻中心团队开展工作。调解团队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查阅电子卷宗,对案情有了全面掌握。

“以往类似案件转到综治中心,至少要跑两趟法院取纸质材料、核对信息,现在数据线上流转,当天就完成了对接,效率大大提高了。”调解团队莫永强法官感叹道。

面对面“唠家常”

情理法巧解“疙瘩事”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合作伙伴,为了不伤和气,调解团队决定邀请双方到综治中心进行面对面调解。这里没有法庭上的紧张氛围,取而代之的是圆桌会议般的平等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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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这鱼苗款欠了快一年了,你给说说,是啥原因?”综治中心调解员开门见山,先从情理入手。

朱某面露难色:“去年家里老人看病花了不少钱,鱼塘收益也不太好,实在是一时拿不出这么多。我不是想赖账……”

见朱某态度诚恳,莫永强又转头看向冯某:“老冯,你们都是多年合作伙伴,老朱确实遇到难处,你看是不是能给点时间,让他缓缓?”

冯某犹豫了一下:“我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但这钱拖了这么久,我进货也需要周转……”

莫永强趁热打铁,提出了分期付款的建议:“要不这样,咱们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既让老朱能喘口气,也保证你的钱能陆续回笼,你看行不行?”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朱某从2026年4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1000元,直至付清10000元货款为止;冯某也当场表示,愿意放弃违约利息的诉讼请求。

平台“闭环”流转

调解结果有了“强效力”

协议达成只是第一步,如何让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才是关键。双方签字确认后,莫永强打开“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将调解协议、现场照片等材料上传,一键发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高州法院立案庭指派办案法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接收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核,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到双方当事人手机上。拿到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冯某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有了法院的盖章确认,我这心里就有底了!”

“首例”背后

基层治理新“枫”景正在绘就

这起看似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是高州法院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一个生动实践,标志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在茂名地区首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业务闭环流转和实质性调解成功。

对群众而言,这实现了“走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便利——线下到综治中心当面说理,线上由平台流转文书,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对法院而言,通过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对综治中心而言,则进一步强化其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阵地”作用,实现纠纷的前端预防与实质性化解。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诉讼慢道”到“平台快调”,这起双平台联动调解的成功案例,不仅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可复制的范本,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便捷高效触手可及。

(来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编辑:黄 茵

初审:李小玉

复审:林华善

终审:邹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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