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西州民政局联合州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明确2026年度全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全面上调。

具体标准

●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74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7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485元/月提高到不低于520元/月

● 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1544元/年提高到12012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7566元/年提高到8112元/年

● 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

散居孤儿从1200元/月提高到1250元/月,集中养育孤儿从1700元/月提高到1800元/月

据悉,此次提标是湘西州连续第五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新标准将惠及全州近20万名困难群众。与“十三五”末相比,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60元、135元,年均增幅达6.1%和6.5%,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州城乡低保对象稳定在18万人左右,低保覆盖率达6%,位居全省首位。

  • 来源:湘西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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