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者|王耳朵 图|网络

来源|王耳朵先生(ID:huangezishiba)

可可姐导读:

喝酒这件事,只要不出事,大家都开心,但保不准有个万一。聚会喝酒,目的是在忙碌的生活里淘乐子,放松一下,而不是毫不自控地喝到吐,喝到断片,喝到悲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年味未尽,酒局未停。

今天聊的这事,人人都可能遇到,最好长个心眼。

事儿是去年发生的,这两天案子一审宣判了。

浙江宁海县,几个朋友聚会唱歌喝酒。

玩到凌晨三点局散,老陈和老张喊了代驾,把两人一起送到了老陈的工作室附近。

车上,老陈问老张接下来去哪。

老张说,要自己开车找个浴室休息。

老陈赶紧劝他,喝了酒就别开车,晚上睡车里或者睡他工作室,老张答应了。

老陈走后,不放心,几次给老张打电话,让他千万别开车。

然而,老张没听。

老陈走后才三分钟,醉醺醺的老张在限速80的路上时速开到了一百多。

随后,一头撞上路口的警示桩及道路指示牌T型杆。

车辆自燃,老张身亡。

老张的家属把老陈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

即便被告陈某自述已多次履行提醒义务的情况属实,但结合其明知张某严重醉酒、曾表露开车意图、下车后短时间内可能接触到车辆的情形,所负的注意义务不应仅限于口头提醒,而应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如帮忙叫代驾、联系亲属或安置到安全场所等,以切实阻止张某驾车。

也就是说,同桌喝酒,你明知朋友严重醉酒,车就在旁边,你口头提醒他别开车,哪怕他答应了,但他出事了,你就得担责。

法律要求的是“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叫代驾,联系亲属,暂扣钥匙,安置到安全场所,而不是“他说好的,我就走了。”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陈某对原告的损失承担5%的赔偿责任,判决他赔偿张某家属各项损失95898.5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人替老陈喊冤,说这是无妄之灾,老陈“义务拉满了”。

能理解。

“我都劝他别开车了,人自己非要开,出事了凭什么还要我赔钱呢?”

但法院的逻辑很实在,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属于酒驾,≥80mg/100ml属于醉驾,老张已经喝到177了,现实里已经半醉不醒,没有自主行动能力。

你对这样的人说一句“别开车”,真不算尽到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说句题外话,如果真是你的至亲挚友喝到这程度,你不可能就撂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吧?

而且喝醉的人,根本管不住自己,你提醒一百句也等于没说。

真要尽责,要么叫好代驾,要么通知家人,要么把车钥匙拿走,而不是提醒完就撒手不管。

有人觉得这法官判得糊涂,其实不是。

法律不是要把朋友变成保姆,而是谁把人陪喝到重度醉酒,谁就有义务帮忙避着大祸。

酒驾是玩命的大事,你明知他马上要开车送死,只动嘴不动手,法律就会认定你没做到位。

死者自己负95%的主要责任,一点问题没有,毕竟他执意违法,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老陈那5%的赔偿,也不是道德绑架,而是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真正的负责,是切实阻止危险发生,而非形式上的善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后跟人喝酒,尤其是喝大了、喝蒙圈了的,别掉以轻心,该管就得管,该拦就得拦。

如果对方真的执意酒后开车,别顾忌情面了。

直接收钥匙,帮叫代驾,拍视频留证据,哪怕吵吵几句也比出事了,悲剧了,赔钱了,心里一辈子过意不去强。

早前有条新闻,男子在饭局上滴酒未沾,却拿桌上的三瓶空瓶子骗同事自己喝了。

后来开车回家的时候,被同事看见了,吓得她立马向交警举报男子酒驾。

交警将男子拦截下来,做了酒精检测,证实他确实没有喝酒。

这事一出,不少网友蛐蛐那位同事“相当歹毒,不能交”。

好在男子觉悟高,没恶意揣测对方:“她是看见我开车上高速,怕我出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喝酒这件事,只要不出事,大家都开心。

但保不准有个万一。

站在亡者家属的立场上,肯定怨恨组酒局、劝酒的人。

站在陈某这类人的立场,也自然会觉得无辜,“我已经规劝了,还要怎样?”

不过早前确实有一起完全相反判决的案件,发生在甘肃张掖。

王某和许某等七个人一起聚餐饮酒,其中六人总共喝了两瓶白酒。

饭局结束,大家散场,王某突感不适,几个人赶紧把他送去医院,可惜最终抢救无效。

警方认定,王某系非正常死亡,另外,他曾做过心脏手术。

王某的女儿将参与饭局的许某等七人一起告到法院,请求7人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72871元。

法院认为,难以认定许某等7人对王某的死亡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请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驳回的原因之一,在于多方证据证明,王某是这场酒局的组织者之一,并非被邀请人。

法院认为,共同饮酒人尤其是组织者对醉酒人的安全负有一定注意义务,而这个案子里的王某就是组织者。

他组的局,喝的还是他带来的酒。

一开始要带三瓶,经人劝阻后带了两瓶。

被告几人里,有两人没有喝酒,其中一人在酒局结束之前就离开了。

几位同饮者,也就是案件被告是及时送医的,符合普通人的认知水平和可预见的行为能力。

若是改变一下这起案子中的事实背景,死者不是主动张罗大家喝酒,而是被朋友拉过来的,可能结果就不同了。

比如,最开始新闻里的张某。

可能聊到这里,大家心里依旧看法不一。

于人情上来说,的确对错难评,那咱说点有用的。

聚会喝酒出了事,到底哪些人有责任,责任的分配比例怎么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首先,责任认定时主要看“因果关系”。

醉酒者本身有责任,管不住嘴,责任最大。

尤其是那些明知自己患有不宜饮酒的疾病仍大量饮酒,导致潜在危险发生的,承担主要责任。

接下来就是组局的人。

然后是强迫性劝酒的人,灌酒的人。

一桌人都喝了酒,而且相互劝酒,事后各自离去,一旦出事,所有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只是突发疾病、醉驾,就连醉酒者从事剧烈运动未被及时劝阻出了事,同行人员和劝酒者依旧需要担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上很多自述。

单位年底聚会,喝死一个,滴酒没喝的同席人都赔了一万。

架不住劝酒,席间有人被喝死,那一桌一人赔了25万。

还有喝酒身亡,同桌9人赔偿了61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喝酒这件事,大家都明白小酌怡情,大醉伤身。

但我们的酒文化,导致很多人一坐上桌子,就被迫多喝。

有时候是上位者的威逼利诱:

“先喝完这杯,再说工作的事。”
“合同签不签,得看看你这酒喝得有没有诚意。”

有时候是同席人的施压:

“你不喝,是不是不给我面子?”

“喝这么点,养鱼啊?”

脸皮薄的多半招架不住,网友总结了一份推脱说辞,希望能帮到大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聚会喝酒,目的是在忙碌的生活里淘乐子,放松一下。

而不是毫不自控地喝到吐,喝到断片,喝到出洋相,喝到悲剧。

做人需有品,喝酒得有德。

PS.碎片化时代,坚持原创不易,欢迎在文章结尾给我们点一个“”和“”,你的支持就是继续创作的动力!

作者:王耳朵,上不知天文,下不知地理,中间略懂点人生歪理。关注【王耳朵先生】(ID:huangezishiba),一个路见不平就忍不住一声吼的中年boy 。 可读获授权发布本文,转载请联系作者。(*声明:文章内容配图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若有侵权,请评论区留言进行删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你若喜欢,点个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