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十二批共5件指导性案例。最高检表示,这批案例聚焦“可诉性”,通过“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为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起诉标准、引领公益司法保护提供指引。
此次发布正值“十五五”开局之年。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发布起诉指导性案例,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要求的司法回应,也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批案例将适格诉讼主体、行政违法行为、公益受损事实、法律明确授权等“可诉性”基本要素贯穿办案全过程,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为司法实践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思路。
据介绍,这批指导性案例均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包括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检察院诉县自然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南省检察机关督促综合整治“锰三角”矿业污染公益诉讼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诉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T医院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诉梁某某等八人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从案件类型看,这批案例突出依法选择公益诉讼办案方式,实现公益保护最优效能。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依法全面调查取证,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根据案件情况区分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确保办案方式与公益保护目标相契合。例如,在内蒙古包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全面调查核实,推动企业按照“清除污染源—修复污染土壤—阻断传输扩散—长期监测”的路径开展治理修复,实现对危险废物填埋区土壤和地下水的有效保护。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配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法尽快出台,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和配套机制。同时,部署各地检察机关对14个法定领域的办案结构进行分析,编制重点案件立案标准和结案标准,持续完善办案指引,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以“可诉性”为抓手推进公益保护》
栏目主编:王成浩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张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