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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若干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政策举措中明确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记者注意到,政策发布后,有自媒体账号借势传播所谓安徽省中小学“时间表”,称:“春假、秋假各设3天,春假为清明节假期的前三天,秋假为11月第三周的周一至周三,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施行,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将作为试点率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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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信息截图
针对网传的安徽中小学春秋假“时间表”一事,记者查询安徽省教育厅以及合肥、芜湖市教育局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均未找到相关文件。
针对网传的安徽中小学春秋假具体时间安排和“合肥、芜湖、蚌埠三市率先试点”的说法,记者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求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确定,一旦定下来,会通过官方渠道正式发布。”
另外,记者从有关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网络上流传的安徽省春秋假安排并非官方信息,相关政策目前仍在研究制定中。该人士提醒广大家长,切勿轻信网络传言,具体实施情况应以官方最终发布为准。
来源:大皖新闻 记者 孙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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