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名机电维修工春节坚守 8 天,主张三倍工资遭公司拒绝,两级法院均以 “未提供实质劳动、仅打卡待命” 为由驳回诉求;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部分机关、国企领导干部节假日值班可依规领取补助,同一套 “值班规则”,在不同群体身上呈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引发公众对公平性的热议。
春节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低收入群体为了生计坚守岗位,往往把 “值班” 等同于 “加班”,指望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改善生活。然而,江苏无锡中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给无数普通劳动者泼了冷水。
2023 年 8 月,须某入职当地一家销售公司担任机电维修工。2024 年春节正月初一至初八,他连续 8 天在公司值守,主张负责突发救援与日常维修,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差额共计 6240 元。但庭审中,须某承认 8 天内无任何维修任务、仅打卡后在单位玩手机,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安排其加班或值班。
一审、二审法院均明确界定:值班≠加班。法定节假日 300% 加班费的核心前提是 “提供正常劳动”,属于持续性生产经营行为;而值班是为保障安全、应对突发的待命状态,工作强度显著更低、可休息,不适用三倍工资规定,仅可按单位制度领取值班津贴。最终,无锡中院(2025)苏 02 民终 7246 号判决维持原判,驳回须某全部诉求。
此案一经披露,迅速点燃舆论争议。不少网友指出,同样是 “值班”,普通劳动者待命 8 天一分钱额外报酬拿不到,部分领导干部、高收入群体却能依规领取值班补助,规则适用明显 “双重标准”。一边是底层员工靠体力换收入,维权因 “一字之差” 败诉;一边是管理岗位按规定享受值守补贴,权利保障更充分,让 “值班” 与 “加班” 的法律边界,变成了横亘在不同收入群体间的公平鸿沟。

‍一字之别,差之千里。值班与加班的法律区分,维护了规则严谨性,却也照见现实公平性。当低收入群体的节日坚守,因 “未干活” 不被认定为劳动;当高收入群体的值班值守,能按规获得补助,公众质疑的不是法条,而是不同群体间权益保障的落差。法律应当守住底线,更应让普通劳动者的付出,得到看得见的公平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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