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定点医药机构绩效分级管理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医保字﹝2026﹞3号),经医疗机构申报、医保经办机构资格评估、评估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备案等程序,现将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绩效分级管理结果公告如下:

年度有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绩效分级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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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无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绩效分级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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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零售药店年度绩效

分级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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