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G1249次列车运行至巨野北至菏泽东区间时,正在巡视14号车厢的济南乘警支队乘务七大队乘警马云龙发现7F座位上方行李架有一个粉色行李箱,由于列车即将终到菏泽东站,车内人数较少,行李箱周围也没有落座旅客,这个行李箱显得格外耀眼,经询问周围旅客后确认无人认领,乘警马云龙立即联系列车长核查。

巧合的是,列车长刚接到12306转来的工单——济宁北站下车的张女士正焦急寻找遗落的同款粉色行李箱。随后,乘警与列车长共同对行李箱进行核验清点,确认箱内黑色手包中有100元面值人民币655张,共计6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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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张女士逐项核对信息无误后,准备在列车折返途中停靠济宁北站时交由张女士,张女士顺利拿到行李箱后,面对失而复得的现金,对乘警的细致履职和高效处置连连表示感谢。

乘车出行铁路警方友情提示

1. 贵重物品(现金、证件、珠宝等)切勿托运,务必随身携带并全程看管 。

2. 行李放置座位上方行李架或大件行李存放区后,下车前提前5-10分钟清点行李件数,做好下车准备 。

3. 行李建议做醒目标识(贴纸、挂饰等),避免错拿;儿童、老人随行时,优先将行李放在视线可及处。

4. 一旦发现行李遗失,立即联系列车工作人员或12306客服,提供车次、座位号、行李特征及遗失时间,便于快速核查处置。(供稿 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