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刚
孙永刚,满族,1955年3月出生,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四家子村人。1963年9月至1969年8月,在四家子小学读书。1969年9月至1972年8月,在四家子初级中学读书。
1972年至1974年9月,孙永刚作为知识青年返乡劳动。1974年10月,孙永刚正式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至1978年8月,在四家子公社任公社党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9月至1980年1月,任包家屯公社党委副书记。1980年1月至1983年6月,任三面船公社革命委员会主任,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1983年7月至1984年6月,任叶茂台公社(乡)党委书记。1984年7月至1985年9月,任柏家沟乡党委书记。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辽宁师范大学学习。1987年9月至1991年5月,任法库县畜牧局局长兼党委书记。1991年6月至1994年6月,任法库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在法库县人民政府任县长助理。1998年2月,任中共法库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2001年9月,任县委副书记,县纪检委书记。
在担任四家子公社革委会副主任期间,孙永刚作为青年干部协助公社党委抓青年工作。1975年曾带领民兵突击队完成河堤抢修任务。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在四家子公社的整党整风运动中,孙永刚也发挥积极作用。1978年9月调任包家屯公社党委副书记后,参与落实政策和拨乱反正工作,在全公社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0年至1983年,在担任三面船公社革委会,管委会主任期间,完善生产责任制,由包工到组,包工到人,改为包产到户,包产到劳。1983年6月调任叶茂台公社(1984年4月建乡)党委书记后,在全社(乡)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7月调任柏家沟乡党委书记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支持创建乡办,村办企业,推动该乡农工生产的全面发展。1985年至1987年,为达到干部知识化的要求,孙永刚完成大学专科学业。1987年9月到县畜牧局任职后,孙永刚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保护畜禽生产的措施,开展调查研究,合理确定经营规模,全力搞好服务工作,使全县的畜牧业生产趋向专业化,商品化,增强应变能力。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发黄牛生产的决定》,在全县开发黄牛生产,组织制定并实施《开发黄牛生产的五年规划》和《建设瘦肉型商品猪基地的总体规划》。1988年法库县被国家和省确定为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1989年法库县又被省确定为开发黄牛生产基地县。1988年,1989年,1990年,法库县连年获铁岭市政府,辽宁省农牧业厅颁发的"兴牧杯"奖。在担任县计经委主任和县长助理期间,孙永刚完成关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调查研究,拟定和文件推动实施工作,发挥助手作用。1998年担任县纪检委书记以来,孙永刚在上级纪检委和县委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开展对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的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全县的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2002年被评为辽宁省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若喜欢,请点个 在看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