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广德婚嫁礼俗

作者:徐厚冰

1935年8月12日,济南《华北新闻》第五版以《花轿里热死新娘》为题,报道宣城葛某为子娶亲,广德新娘因轿中酷热身亡新闻:

宣城县东乡大葛村葛某,于日前为子完婚,备用花轿迎娶,新娘艳妆盛服,衣服较常人加厚数倍。新娘家在广德县境,与葛家相距四十里,新娘端坐轿中,时正天气浩热,帘帏密蔽,毫不通风,路程稍远,因热成痧。及至花轿到门,傧相上前扶接,轿帘揭起,轿内竟一死人。

葛家睹状,随即派人通知女家。女家以上轿之时,新娘尚是无恙,今乃遽闻死讯。自属令人可疑。爱女情殷,即将提起诉讼。

上述旧事看似偶然,实则与新娘原籍广德(今安徽广德市)的婚嫁古代礼俗息息相关,笔者就此浅谈广德的古今婚嫁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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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德婚嫁古俗

安徽广德素享东南望邑之誉,嘉靖《广德州志》载:“民淳事简,号江南道院”“人性直而好义俗”,寥寥数语,精准勾勒出这方吴头楚尾之地的淳朴民风。

唐宋文献及明代嘉靖、万历《广德州志》,均无广德婚嫁礼俗相关记载,其具体仪制已无从考证;即便是明代《明一统志》与《万历广德州志》,也仅载 “妇女少出户阈,富贵不服绮罗,女多溺死” 等民风概况,并未提及纳采、纳征、亲迎、奠雁等婚嫁仪节细节。

关于广德婚嫁礼俗的专门记载,至清代方见于地方志中。康熙二十二年(1683)门可荣主修的《广德州志》(简称《门志》)载:

“吉礼若纳采、纳征诸仪,不遵家礼,率以仪文繁丽相高。男不亲迎,无奠雁之文。其嫁女之家,甚有破产以营奁饰者,故民间生女多不举,虽厉禁不尽除也。”

也就是说,在婚礼的纳采(说媒、提亲、求婚)、纳征(聘金、彩礼)等各项礼仪中,人们不遵循家礼规范,大多以仪式的繁琐华丽来相互攀比。男子不行亲迎之礼,也没有奠雁(见面礼)的仪节。那些嫁女儿的人家,甚至有因置办嫁妆而破产的情况,所以民间多不愿生育女孩,即便严厉禁止这种溺女风气,也未能完全根除。

由此可见,广德清初时期,婚嫁不仅尊男贱女,更因攀比之风盛行,致民间多不敢养女、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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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期,乾隆五十九年(1794)胡文铨修、周广业纂《广德州志》(简称《胡志》)于《门志》原文外,另附《案语》,详释了广德婚嫁礼俗。

州人婚礼,先纳吉,俗谓之押肯(订婚);次纳征,俗谓之过礼,于家礼亦不尽背。至亲迎,今人已鲜行之者,不独桐川为然也。惟溺女旧有此风,询之州人,大半亟望生男者为之,未必预为奁饰计,要皆不仁之甚者,屡经前守严禁,且设育婴堂以收弃孩,溺女之风亦已衰息。若破产营奁,当时容或有之;今虽寒素,嫁女必用髹漆雕镂床,此亦他处所无也。

可以看出,当时广德婚俗重礼俗,“贱女”之风虽渐息,可嫁女必用雕床仍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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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胡志》还记载了婚嫁当日情形——

“婚日,婿家装彩轿,轿中置脂粉、罗帕、襖衣等物,轿门缀以饰镜;妇人具茗果致拜,谓之祭轿。轿至女家,亦如之祭。毕,持镜帕至女室,女遂昏晕,遂以帕蒙其首,饰镜蔽其面,为沐浴衣饰、傅脂粉,纳轿中,皆保姆抱持之,女不知也。

亦有传粉后始晕者,轿行里许,送者共唤女,或吹铜角以惊之,且行且唤,待其醒而后反,谓之晕轿。此俗独州有之,越境即否。或云祭轿旧用酒,量益久,因代以茗。

乾隆三十五年前守恒(豫)闻其事,谓为妖,禁之不改。窃谓祭轿非礼也,古远行始有祖道之祭,嫁娶不越境,安用祭为?况车舆何神?《礼》垂御轮,不闻祭轿,欲止妖俗,当革淫祀。”

该段文字,记载了广德婚嫁礼俗中的一种“独一无二”的奇特现象,即“晕轿”——

结婚当日,男方家会装饰彩轿,轿中摆放脂粉、罗帕、衣物等物品,轿门上悬挂饰镜;妇女们带着茶果行礼拜祭,这被称为祭轿。花轿抬到女方家后,也会举行同样的祭轿仪式。仪式结束后,保姆拿着镜子和帕子进入新娘房中,新娘便会突然昏晕,于是用帕子蒙住她的头,用镜子遮住她的脸,为她沐浴更衣、涂抹脂粉,再抬入轿中,全程由保姆抱持,新娘本人对此毫无知觉。

也有先涂抹脂粉后才晕过去的情况。花轿行至一里多地后,送亲的人会一起呼唤新娘,或吹响铜角惊吓她,一边走一边喊,等她苏醒后才继续前行,这被称为晕轿。这种“晕轿”习俗只在广德地区。有人说,祭轿原本用酒,后来因酒量渐少,便改用茶水代替。

由此,我们亦可关联到文章开篇的《花轿里热死新娘》新闻:宣城葛某迎娶广德新娘当日,新娘不幸热死于花轿,究其根源,正是广德旧时 “祭轿” 习俗中,新娘被蒙头遮面、密裹轿中闷焐,最终中暑致死。这一悲剧,既是旧俗陋习酿就的真实印证,也从侧面印证,广德当时的婚嫁礼俗,或许就是这起悲剧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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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胡志》也记载了乾隆时期广德婚嫁礼俗的闹洞房之“炒房”情形——

婚夕,戚友送房,年长者以果撒帐、唱撒帐词。毕,酌酒揖新郎劝饮,又以酒揖新妇,属保姆劝之,长少次第进劝,郎妇醉而后已,谓之炒房。

此俗近二三十年间始有之,虽不至如《抱朴子》所云戏妇法,然酒客酗营,不知限断,则汝南杜士之事,安知不再见于今?戚友齿尊者遇有此等,自当正言戒禁,顾反为之倡导,即抱朴子谓当加以峻刑,不为过也。

就是说,婚礼当晚,亲友们送入洞房,年长的人向帐中撒掷果品,并吟唱撒帐词。仪式结束后,众人斟酒向新郎行礼劝饮,又斟酒向新娘致意,嘱托随行保姆劝说她饮酒,无论长辈、晚辈都依次上前劝酒,非要把新郎、新娘灌醉才肯罢休,这种习俗被称为 “炒房”。

当然,《胡志》对广德 “炒房” 陋习,明确主张应严加克制。其指出——

此俗为近二三十年间新兴之风,虽未达《抱朴子》所载 “戏妇” 那般轻薄无礼的程度,然若饮酒宾客恣意放纵、毫无节制,则汝南杜士因闹婚酿成惨剧的旧事,难保不会复现于今日。亲友中年高德劭者,本应正言戒禁,反倒率先倡导,即便如《抱朴子》所言施以峻刑,亦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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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清后期,光绪七年(1881)胡有诚所修《广德州志》中,关于广德婚嫁礼俗的记载,与前志大体相仿,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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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德婚嫁旧俗

清咸丰、同治年间,以光山为代表的豫南移民与以钟祥为代表的荆州移民大批涌入广德,此前志书记载的本土婚嫁旧俗,随人口结构与地域文化的交融逐渐发生改变,外来移民的婚嫁礼俗与广德本土习俗相互碰撞、融合,最终形成了兼具南北特色的新礼俗风貌。

清末至民国时期,除民间婚礼少有变化外,城镇居民和少数知识分子提倡并实行“文明结婚”,仪式大为简化。建国前,广德人男婚女嫁基本沿用周代《六礼》婚制,只是礼节程式渐趋简化。

1、纳采

俗称“说媒”。由媒人代表男方向女方提亲,或受女方委托向男方提亲,并介绍双方家庭、个人品貌、职业等情况,再由双方家长查访证实,作出决定。问名双方家长基本同意后,由媒人去女方讨取书写生辰八字的“庚贴”,请测字或算命先生推算双方“八字”是否相合,这叫“合婚”。如无相克亲事就算基本上定下来,俗称“合八字”或“过书柬”。

2、纳吉

男女八字相合,男方须准备一定的礼物,由媒人送到女方;女方收下礼物的一半,并提出若干条件,男方承诺后亲事才算正式定下来,谓之“纳吉”又称“定亲”或“订婚”。

3、纳征

根据女方提出的条件,男方准备一定的实物或钱财,由媒人送交女方,称之为“聘礼”,俗称“过礼”,也有叫“下花”的。请期由男方选择吉期,准备一定的食品、衣料,由媒人送至女方,说明迎娶时间,俗称“送日子”或“报期”。迎娶的时间需要事先通过媒人协商好,便于双方作好充分准备。

4、迎亲

广德旧俗新郎不“亲近”新娘,而是由媒人领轿去接。除新娘的花轿之外,条件好的另有两顶小轿(媒人坐),或四顶小轿(媒人、送亲人坐)。贫寒人家迎娶新娘,也有坐独轮车的。

5、祭轿、晕桥

成婚日,花轿中放胭脂花粉、罗帕、衣饰等物,轿门用米筛和镜子遮蔽,并用茶点致拜,称“祭轿”。轿子抬到女家,女家也同样祭轿。祭毕,由伴娘将轿内各物拿到女室。这时新娘佯装昏晕,听任伴娘用罗帕蒙头,用筛镜遮脸,为之洗澡、换衣、擦脂粉,再抱入轿中,也有在擦粉后才装晕的,称“晕轿”。地方官吏曾下令禁止,但未禁绝。此风直至民国初年始消失。

6、上头

新娘在婚日由伴娘帮助梳妆打扮。富庶人家戴凤冠霞帔,一般人家穿男方做的新衣,戴首饰并插花,称为“上头”。

7、哭嫁

新娘与父母痛哭拜别,依依不舍,然后由长兄(或弟、叔、舅)背上花轿。新娘啼哭直至花轿抬出村外方止。新娘的生母坐在堂屋中间放置的竹匾上嚎啕大哭,俗传“越哭越发旺”,称之为“哭嫁”。这一风俗,至今在广德境内仍有留存。

8、陪嫁

女儿出嫁,父母尽可能给以添置生活用品。除旧志载“嫁女之家,甚有破产以营奁饰者”,“虽寒素家女,必有髹漆雕镂床,此亦他处所无”。民国时期,富贵之家的嫁妆除被帐、家具外,还有金银、田地、耕牛等,统称“陪嫁”;贫苦农户,最简单的也要有被帐和脚盆,小水桶、马桶(俗称“三元(圆)”),内装染红的花生、白果、鸡蛋及五谷杂粮,以图“吉兆”。所陪嫁妆由男方派人抬,而蚊帐及“三元”则由女方派人送。

9、送亲

迎娶日,女方派两人随轿送亲,一般为姑父、舅父、伯叔或兄长。送到之后,向男方说一些“小女年幼无知,失礼之处请原谅,不周之处请教育”之类的客套话,酒后即回家。

10、拜堂

新娘由喜娘扶出花轿,举行婚礼,旧称拜堂。喜娘称“牵亲婆”或“福婆”。福婆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夫全子全,最好是子孙满堂;二是与新郎或新娘属相合。喜娘二人,一扶新郎,一扶新娘。

新郎戴礼帽,插金花,着长袍,与新娘并立,按照礼生赞礼程式: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父母,夫妻合拜。之后,由喜娘引入洞房。从堂屋至新房,地上铺若干条麻袋,新人走过即向前传递,寓“代代相传”之意。进入洞房在新床就座,男左女右。新娘要将新郎长袍一角拉来垫座,婚后新郎则会言听计从,不受婆家欺负。

11、闹房

古礼新人进入洞房,年长者用白果、花生撒于帐内,唱“撒帐词”。唱毕,酌酒敬新郎,并给新娘劝酒,然后“长少次第进劝,郎妇醉而后已”,谓之“炒房”。

当晚,男女老幼都可入洞房尽情嬉闹。除了闹新人之外,还闹公婆、媒人,表亲之间互闹,俗称“三天无大小”。

12、回门

婚后第三日(现在流行是第二天),新郎和新娘携带礼品到女家拜见父母,称“三朝(两天)回门”,午饭后即返。

13、会亲

又称“新亲过门”。婚后六日或选吉日(节日),男家邀请女家父兄、伯叔、姐夫等(以女父为主,其余不一定全参加)作客。

14、新客上门

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给女方亲戚拜年,称新客上门。由女父或兄长带领到主要亲戚(姑、舅、姨、姐等)、本家(伯、叔)处拜年,一般必备礼品,称“上门礼”。受拜者回赠封仪,称之“觌仪”,俗称“红纸包”。婚后第一个端午节,岳家有给新婿赠草帽和折扇的习俗。

总之,建国前广德婚嫁沿周代六礼并简化,含纳采、迎亲等十二仪程,祭轿晕轿等俗颇具地方特色,部分风俗延传至今。

三、广德婚嫁新俗

建国后,颁布施行新婚姻法,废除旧的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主,男女双方经过恋爱,只要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关系就受到法律保护。

五十年代嫁娶从简。六十至七十年代初嫁妆亦较简单。

七十年代中期起,少数青年办婚事渐趋侈糜,须备全套新式家具,购置“三转一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

至八十年代,办婚事相互攀比,大操大办之风日盛,陪送高档家用电器(冰箱、彩电、音响、洗衣机、电扇),用轿车迎亲亦屡见不鲜,但婚事新办者亦不乏其人。

二十一世纪以来,广德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婚嫁领域革故鼎新,传统婚嫁礼俗迎来显著改观。旧时繁琐的六礼程式、铺张的嫁妆攀比与过度的闹婚习俗被逐步摒弃,简约适度、文明得体的婚嫁新风蔚然成风,彩礼减负、仪式简化成为主流,既留存了嫁娶基本礼仪的温情民俗内核,又契合当代社会的生活节奏与价值追求。
【结语】

广德婚嫁礼俗的演变,是地域文化传承与社会变迁的生动缩影。清代以来,从《门志》

所载的攀比之风、溺女陋习,到《胡志》详录的 “祭轿”“炒房” 等特有俗仪,本土礼俗既带着封建时代的印记,亦藏地域文化特质,“花轿热死新娘” 的悲剧更成为旧俗弊害的沉痛注脚。

清末移民潮带来南北文化交融,婚俗渐成 “六礼简化” 的多元形态;建国后,婚姻自主取代包办,移风易俗持续推进,繁琐旧仪逐步让位于文明新风。

如今,广德传统民俗的温情内核与当代婚嫁简约理念相融,既见证着时代的进步,也留存着一方水土的文化根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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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者徐厚冰,安徽省网络作家协会会员,宣城市文史研究会会员。网络图片,侵权立删,谢谢。转发此文时,请标明作者及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