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祁瑛)近日,针对近期林草项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青海省林长办公室向各市(州)印送《关于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函》,专题部署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要求各地以林长制为总牵引,切实压实管护责任,将生态项目后期管护全面纳入林长责任体系和护林员履职清单,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护林员队伍履职能力。
文件明确,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将重点从五个方面推动护林员管理提质增效:压实管护责任,将生态项目后期管护纳入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巡林重点内容和考核体系,推动与护林员管理深度融合,健全跨部门协同管护机制,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闭环工作格局;规范队伍管理,严格把控护林员选聘关口,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护林员“一人一档”管理模式,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压实网格化管护责任,确保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管护目标;强化管控措施,在生态管护重点地块建设物理防护设施,建立四级巡查网络,同时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引导,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规放牧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加强督导考核,要求各级林长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对管护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与护林员劳务报酬、续聘解聘直接挂钩,倒逼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对护林员履职缺位、失职渎职,以及相关单位监管不力导致重大生态资源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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