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起诉”“诉讼牟利”……当新质生产力遇上“内卷式”竞争,有的企业甚至将专利恶意诉讼当作“商业武器”,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阻碍创新活力。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提出关于“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的建议。
“专利制度的核心要义,是激励创新、释放创造动能。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也关注到,有部分主体借维权之名,行恶意竞争之实。”近日,贾宇代表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拆分证据反复提起侵权诉讼,明知权利瑕疵仍提起侵权诉讼,不当申请保全干扰生产经营,在商业关键节点展开“专利狙击”等。“将专利异化为打压对手、扰乱市场的工具,不仅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更严重阻碍了关键核心领域的创新创造。”贾宇说。
记者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一批指导性案例中,就向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亮剑。明知专利已因未缴年费而终止,却仍先后四次提起侵权诉讼,甚至在撤诉后再度起诉——某仪器公司的这一系列行为,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恶意诉讼,承担侵权责任。
近年来,上海法院以司法裁判为导向,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涉及专利恶意诉讼的纠纷,既重拳出击治“已发”,也源头防范控“未发”。但要想真正做实事前预防、防范损害扩大,还需各部门凝聚合力、协同共治,推动形成“识别—惩戒—预防—协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由此,贾宇建议构建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要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强化对恶意举报、恶意诉讼的源头识别与联合惩戒力度。”
同时,贾宇建议探索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将存在恶意诉讼行为的相关主体纳入“警示名单”进行全流程重点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此外,贾宇还建议建立专利权数据查询库,整合行政管理与司法领域的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实时信息共享,让专利审查人员与司法裁判者能够全面掌握专利权利最新状态及其历史变化。并建议制定和完善行业自治规范。
贾宇认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关键在于把握“惩恶”与“护权”的平衡,既不纵容恶意诉讼扰乱市场,也不忽视正当维权诉求,从而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划定法治轨道,以协同共治护航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来源 |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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