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海底捞法务部发文:近期,两家海底捞火锅门店先后发生相关人员在用餐过程中故意投放头发、玻璃碎片,并以此为由投诉索赔、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涉事人员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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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披露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一份显示,2月20日,33岁男子陈某在北京朝阳区一海底捞店内,以“餐饮卫生问题”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后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2日,24岁男子李某在进入焦作市一海底捞门店前口含玻璃碎片,在吃饭过程中将玻璃吐出,谎称店内食物中有异物,以此免单并获得店长赔偿。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对李某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2日。
据南都报道,此类通过制造“异物”投诉进行索赔的情况并非个例。2024年3月,北京平谷区一海底捞火锅门店也曾发生顾客以“麻酱中吃出玻璃渣”为由当场索赔的事件。警方调查发现,相关人员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以相似手法在不同区域、不同海底捞门店实施索赔行为,涉案人员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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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起敲诈勒索案。行为人在餐馆就餐时恶意投放异物,并以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为要挟向商家索取财物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该案中,被告人苏某因多次以类似方式向餐馆索赔,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海底捞法务部、南都N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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