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市场向来以“案源为王”,这是每个律师都深谙的生存法则。但如今,越来越多的律师同行都切身感受到:律师行业越来越难做,核心痛点就在于案源锐减,甚至陷入“无案可接”的困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几年突然涌现的各类法律服务公司,却个个案源不断、赚得盆满钵满,形成了令人费解的行业反差。
从法律规定来看,法律服务公司与律师有着本质区别——它无权像律师那样代理案件,仅能向公众提供基础的法律咨询服务。可稍有常识的人都能想到,仅凭单纯的法律咨询,根本不足以支撑一家公司持续盈利,更谈不上“盆满钵满”。真正能带来巨额收益的,依然是案件代理本身。而法律服务公司代理案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它们究竟是如何实现盈利的?
很多人会简单将其归结为“骗”——向当事人乱承诺、画大饼。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透过现象看本质便会发现:一个纯粹的骗子,不可能长期靠欺骗立足。法律服务公司能长久获利的核心,在于其背后有律师的“合作”兜底。在前端,它们借着互联网的东风,把自己包装得比专业律师更“专业”:从业人员动辄自称“某主任”“某老师”,谈吐间故作资深,还一套套统一话术信手拈来,最常说的便是“你的案件交给我们,包赢,你放心”。可实际上,这些所谓的“主任”“老师”,大多没有法律从业资格证,甚至有的比当事人还要法盲。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荒诞的情况,根源在于法律服务公司的准入门槛极低——无需通过法考,只要有身份证,就能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这样一家由“法盲”主导的公司,能提供什么有价值的法律咨询?答案不言而喻。它们看似打着“法律咨询”的幌子,实则是挂羊头卖狗肉,核心业务依然是违法代理案件,硬生生抢走了本应属于律师的案源,直接导致大量正规律师陷入“无案可接”的尴尬境地。
这些法律服务公司的操作套路十分成熟:先向当事人收取几百元的小额费用,降低其警惕性,随后再以“立案费”“出庭费”“材料费”等各种名目层层加码、反复收费。原本一个案件,正规律师的代理费也就五六千元,可到了这些公司手里,当事人往往要花费上万元。而它们付出的成本,仅仅是花几百元找一位律师出庭走个过场。一套操作下来,法律服务公司赚走了绝大部分利润,而出庭律师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背锅侠”——一旦案件出现问题,判决书上载明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从来都是出庭律师的名字。可以说,没有律师愿意与之合作,这些法律服务公司就算想“骗”,也无从下手。
可令人不解的是,为何会有那么多律师,甘愿为了几百元的微薄报酬,主动与这类法律服务公司合作,亲手把原本有序的法律市场搅得鸡飞狗跳?深层次的根源,正是“法考大放水”。为了实现“律师数量突破百万”的目标,法考通过率被大幅提高,让大量原本不具备从业能力的人顺利通过考试,涌入律师行业。再加上各类法考培训机构的大肆鼓吹,将“律师”包装成“年入百万”的热门职业,吸引了包括大量中年失业人员在内的群体盲目报考。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很多人考上法考、成为律师后,才真正体会到这个行业的艰难。首先是案源困境:没有资源、没有人脉的律师,不仅赚不到钱,反而要倒贴钱——律所并非律师的“避风港”,独立执业律师需要向律所缴纳高额管理费,律所也不会为律师缴纳社保,一旦没有案源,律师的日常开销、管理费都要自己承担,
在法考未“放水”、律师行业人员相对合理的年代,即便是律师小白,也能通过办理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借贷纠纷等各类小案子,慢慢积累经验、打磨能力、积累客户,逐步拥有自己稳定的案源,实现“打怪升级”的成长。但现在,行业现状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门槛低、数量多的常规小案子,几乎全被法律服务公司截流,导致没有资源、没有背景的小白律师,失去了成长的土壤和空间;而那些原本依靠这类常规案件生存的老律师,也因此失去了大量案源,陷入生存困境。
要知道,市面上90%的律师,日常办理的都是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借贷纠纷这类常规案件——这类案件没有太高的专业门槛,核心优势在于“量大”,而这也正是法律服务公司的主要目标。至于那些复杂疑难案件,它们既没有能力承接,也无法获取相关案源。正是这种“截流”,让大量依赖常规案件生存的律师,陷入了“为了活下去,只能妥协”的境地,最终选择成为法律服务公司的“出庭工具人”。
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这类“代出庭”律师越来越多,庭审现场频频出现“一问三不知”的荒诞场景——律师对案件情况一无所知,无法应对法官的询问,更无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乱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相继出台文件,明令禁止律师与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各大网络平台也纷纷收紧监管,限制非律师认证账号开展法律类直播。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监管收紧,法律服务公司很快换了一套“马甲”,摇身一变成了“正规军”:它们出资,找三名律师挂靠,开办属于自己的律所,而这家律所的实际控制权,依然在法律服务公司手中。这样一来,它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在互联网上开展大规模网络推广,也就是业内俗称的“网推所”。这几年,这类“网推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甚至有不少传统律所也纷纷效仿,加入了“网推”的行列。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法律服务公司,通过购买律师认证的抖音、快手等账号开展直播,变相开展案件代理业务——而律师出借自己的执业资质,本身也是违法行为。
法律服务公司并非近几年才出现,早在上世纪就已有之。但在过去,它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滋润”:当时,咨询律师是需要付费的,在同等收费的情况下,没有人会选择一个非专业的“法盲”提供咨询;更重要的是,当时律师即便坐在律所里,也能接到稳定的案源,根本不可能为了几百元的报酬,去给法律服务公司“代出庭”,更不会与之同流合污。
而如今,行业格局彻底反转:短短两三年时间,律所数量、律师人数急剧增加,大量没有案源、无法独立生存的律师,选择与法律服务公司狼狈为奸。他们常常以“为了生活”“为了生存”为自己辩解,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行为,正在一点点污染整个法律行业的生态,破坏法律职业的公信力。
追本溯源,这一切乱象的始作俑者,归根结底就是“法考大放水”。它让大量不具备从业能力的人涌入律师行业,打破了行业的供需平衡;它让正规律师陷入生存困境,被迫妥协沉沦;它让法律服务公司有机可乘,违法操作大行其道。想要整治当前的法律市场乱象,或许,从收紧法考门槛、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开始,才是最根本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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