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在日常执勤中,查获3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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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晚上23时30分许,平南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平南三桥有人聚众飙车,请求交警及时出警处理。城区中队接警后立即安排警力出警,抵达现场后,执勤民警发现3名年青年男子分别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疑似正在“炸街飙车”,立马上前将其拦停,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经初步检查发现驾驶人石某某、李某某、方某某均为未成年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考虑到3名驾驶人均为未成年人,执勤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调查并同时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并暂扣其车辆。

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当事人的家长平时工作较忙,疏于管教,家中都是只有老人监管约束日常。民警一边询问一边对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结合近期典型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例,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当事人听完民警批评教育后,表示懊悔,称吸取教训,今后不再犯此错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其家人到达中队后,民警也对其家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提醒家人要严格看管家中孩子和车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处罚结果

0 1

石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50元的处罚。

0 2

李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50元的处罚。

0 3

方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5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广大青少年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各位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

图文:平南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梁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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