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富力地产中标广州市花都区田美村东南经济社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为此于当年10月17日注册成立了“广州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富力地产全资控股。
2020年5月13日,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东南经济合作社向富美公司注资1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001万元。
2021年3月31日,富美公司再次增资扩股至25000.0001万元。其中,富力地产出资2.5亿元,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东南经济合作社象征性地出资1分钱。
根据公开报道,该项目总投资额15~17亿元。
富力接手后,投资约8~10亿元用于拆迁补偿、临迁费、前期工程、土地整理、报建等。后因富力陷入债务危机,该项目停工烂尾。
2024年8月,富美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预重整。
9月23日,广州中院作出《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9月24日,临时管理人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10月15日,当地国企花都城投集团注册成立了间接全资控股的“广州花都区恒盈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这家新公司向该项目提供首期3.5亿元的共益债,后续根据项目需求追加,专项用于田美村旧改项目复工续建、村民临迁费支付、工程建设等,实行封闭监管、专款专用。
10月22日,3.5亿共益债资金到账,项目很快复工。
原股东富力地产持有的富美公司近100%股权,全部划转至“建信信托 - 彩蝶16号”信托计划。
建信信托作为受托人,代表信托计划持有富美公司近100%股权,负责项目后续运营与资产处置。
具体债权清偿方案如下:
一、优先债权
1、有财产担保债权:以对应抵押物和质押物处置所得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按普通债权处理。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全额现金清偿,保障工程款支付。
3、职工债权: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4、税款债权:按税务规定全额清偿。
5、100万(含)以下的小额普通债权: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二、100万以上大额普通债权
1、100万(含)以下以全额现金清偿;
2、剩余债权通过“建信信托 - 彩蝶16号”信托计划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以项目未来收益(销售回款、资产处置等)逐步清偿。
三、劣后债权
劣后债权在普通债权全额清偿后,按剩余财产比例分配;无法清偿部分不再清偿。
四、特殊债权
1、商品房消费者债权:享有超级优先权,优先于共益债、工程优先权、抵押权等受偿,保障购房人权益。
2、拆迁补偿安置债权:全额保障,继续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按期发放临迁费,确保回迁安置房交付。
2024年12月2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12月25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正式生效。
此次通过 “预重整 + 正式重整 + 共益债 + 信托” 模式,仅用90余天完成司法程序,是广州首个以该模式盘活的旧改项目。
2025年4月24日,富美公司股权变更,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代富力地产成为控股股东(接近100%控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东南经济合作社保留了象征性的1分钱出资。
根据重整计划:2026年五一前,开放售楼部,启动商品房预售;2026年底前,完成复建区主体封顶;2027年启动回迁安置;2028年前,完成项目全部开发建设与交付。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