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美国参议院刚投完票,结果47比53——一项想限制特朗普对伊朗动武的决议,直接被毙了!这意味着啥?特朗普接下来对伊朗的军事行动,国会等于默许了?你可能不知道,这投票里还有俩“叛徒”:民主党里唯一投反对的费特曼,共和党里唯一投赞成的兰德·保罗,这俩人咋就和自己党派对着干?更有意思的是,众议院周四也要投类似的决议,据说大概率也会否。这场围绕“谁能决定打不打仗”的掰头,背后藏着美国宪法和现实权力的拉扯,咱今天好好唠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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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这个决议的是弗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蒂姆·凯恩。他的意思很明确:除非国会正式宣战或者给了具体授权,不然美军必须从伊朗境内或者针对伊朗的敌对行动里撤出来。凯恩之前在参议院演讲的时候还急了:“你们别扯啥轻微试探、一次性行动,这就是战争!总统自己都说是针对伊朗的战争,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丹·凯恩将军也这么说,国务卿马可·卢比奥同样认账——这还能假?”

这次投票里最扎眼的就是那俩“异类”。民主党这边,宾夕法尼亚州的约翰·费特曼,唯一跟着共和党投反对的;共和党那边,肯塔基州的兰德·保罗,唯一跟着民主党投赞成的。这俩人咋就“反水”了?可能费特曼觉得现在撤兵会影响局势?兰德·保罗一直反对过度军事干预?不过原文没说具体原因,咱也不乱猜,但这俩票确实挺显眼的,让投票结果没那么一边倒。

不光参议院,众议院周四也要投类似的战争权力决议,外界估计大概率也会否。为啥?共和党在参众两院的优势?还是特朗普的支持者够硬?反正两边都要毙这个决议,等于国会不想管特朗普对伊朗的军事行动了——这默许授权,算是坐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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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美国1973年就有个《战争权力决议案》,说总统打仗得48小时内通知国会,最多60天就得开始撤,除非国会授权宣战。但这次特朗普的行动,国会为啥不按这个来?共和党那边的林赛·格雷厄姆就跳出来说:“要是通过凯恩的决议,60天后535个国会议员都成三军统帅了,国家还咋保卫自己?想阻止战争就别给钱啊,那才符合宪法!”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但民主党肯定不买账——宪法明明写着国会有宣战权,总统凭啥自己拍板打仗?

特朗普周末下令打伊朗之后,伊朗马上报复了美国的阿拉伯盟友,导致6个美军丧生:4个陆军预备役已经公开身份,俩还没对外说。你想想,这死的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家里的爸妈、老婆孩子得多难过?原文里写的“失去亲人的家庭要用漫长岁月面对残缺的餐桌”,这话真戳人——战争从来不是新闻里的数字,是一个个家庭的破碎,是永远回不来的亲人。

特朗普自己也没给这场战争定时间表,说可能持续4到5周,甚至更长,还放话“不惜一切代价”。代价是谁的?是美军士兵的命,是中东老百姓的命,是双方家庭的眼泪。他倒是站在白宫里喊口号,可那些上战场的人,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谁替他们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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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国会山的辩论声渐渐停了,但中东的夜空还飘着硝烟味。那本1973年的《战争权力决议案》,静静地躺在参议院的演讲台上,好像在提醒所有人:权力制衡不是说说而已,打仗不是拍脑袋的决定。毕竟谁都不想看到孩子在恐惧里长大,谁都希望和平能来——不管是美国的老百姓,还是伊朗的老百姓,这一点应该是一样的吧?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美参议院否决限制对伊动武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