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的腊月二十三,北方的小年夜,鹅毛大雪已经断断续续下了三天三夜,把我们这座位于太行山深处的贫困小山村严严实实地包裹成了银白色。那年我二十六岁,退伍回乡已经整整五年了。大雪封山,村里人连门都少出,我正蹲在自家那间四面透风的土坯房前,用冻得布满裂口的双手劈着柴火,准备给久病卧床的老母亲熬一点稀粥。

就在这时,我家那扇摇摇欲坠的破木门被人用力推开了。伴随着狂风卷进来的漫天飞雪中,站着一个穿着正红色羽绒服、脚蹬黑色长筒皮靴的年轻女人。她在这灰白单调的破败农院里,显得格格不入,却又美得惊心动魄。看清她面容的那一瞬间,我手里的斧头“哐当”一声砸在了冻硬的泥地上,浑身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彻底凝固了。

我做梦也想不到,1987年被我狠心拒绝并躲避了整整五年的军区首长千金——林晓曼,竟然真的跨越了千山万水,找寻到了我这个连地图上都难以标出的穷乡僻壤。

那一刻,风停了,雪停了,周遭的一切声音都在我耳边远去。时间仿佛被拉扯成了一条长长的丝线,将我的思绪瞬间扯回了1987年那个炎热的夏天,扯回了南方那座充满栀子花香的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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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我还是南方某大军区的一名警卫员。我叫李建国,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因为家里实在太穷,父亲早逝,母亲拉扯我长大落下一身病,我高中没读完就报名参了军,只为了能有一口饱饭吃,每个月能省下几块钱津贴寄回家给母亲买药。在部队里,我吃苦耐劳,各项军事技能样样拔尖,加上为人老实本分,很快就被首长看中,调到了军区大院担任首长的内勤警卫员。也就是在那里,我遇见了林晓曼。

林晓曼是首长的独生女,当时在军区文工团当舞蹈演员。她就像是一只骄傲又灵动的白天鹅,走到哪里都带着耀眼的光芒。她长得极美,两束乌黑油亮的麻花辫垂在胸前,笑起来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脸颊上还有两个深深的梨涡。相比之下,我只是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军装、皮肤黝黑、一说话就脸红的农村穷小子。我们俩,一个是天上云,一个是地下泥,本不该有任何交集。

可是,命运偏偏喜欢开玩笑。首长平时工作忙,林晓曼下班后常常一个人在家里待着。她是个性格活泼、不拘小节的女孩,一来二去,就跟我这个木讷的警卫员搭上了话。起初,她只是让我帮她修修自行车,或者跑腿买点小东西。后来,她开始主动拿报纸上的文章读给我听,知道我渴望读书,便偷偷把我带进首长的书房,借书给我看。

那是1987年的六月,江南的梅雨季节。有一天,我站岗时淋了暴雨,晚上发起了高烧,浑身烧得像火炭一样。迷迷糊糊中,我感觉到有人在用凉毛巾给我敷额头,还一勺一勺地喂我喝温水。等我睁开眼睛,发现林晓曼正坐在我的床边,双眼熬得通红,手里还端着一个搪瓷缸子。看到我醒来,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李建国,你这头倔驴,发烧了都不吭声,你想吓死我吗?”

那一瞬间,我坚硬如铁的心不可抑制地颤抖了。从小到大,除了母亲,再没有第二个女人对我如此关切过。可是,理智迅速战胜了情感。我猛地坐起身,往床角缩了缩,结结巴巴地说:“谢谢你,你赶紧出去吧,要是让首长或者别人看到了,影响不好。”

林晓曼愣住了,她似乎没料到我会是这种反应。她咬了咬下唇,突然直视着我的眼睛,声音清脆而坚定:“我就是喜欢你,喜欢你的老实,喜欢你的上进,喜欢你这个人!别人怎么看我不管,我只要知道你怎么想!”

这番直白热烈的表白,像一道惊雷劈在我的天灵盖上。1987年的那个夜晚,一个首长的女儿,向一个农村来的穷警卫员表白了。我的心跳得像擂鼓,一种前所未有的狂喜在胸腔里膨胀,但紧接着,这种狂喜就被深深的自卑和恐惧无情地碾碎了。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不仅是门不当户不对的问题,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她不知道我远在太行山里的家有多么贫穷;她不知道我母亲每个月需要花多少钱吃药;她更不知道,如果首长知道了这件事,会引起多大的轩然大波,甚至会影响首长的声誉。我不能那么自私,我不能用自己这身泥泞,去弄脏她洁白的羽毛。

于是,我狠下心,做出了这辈子最痛苦的一个决定。我没有看她的眼睛,而是冷冷地盯着地面,用极其生硬的语气说:“你别开玩笑了。我们不是一路人。你家庭优越,前途无量,而我只是个当兵的泥腿子。我对你,只有对首长家属的尊敬,没有任何非分之想。请你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说完,我逃也似地离开了那个房间,把她一个人留在了原地。那之后的几天,林晓曼没有再来找我。就在我以为事情已经平息的时候,我背着所有人,连夜写了一份调离申请书,并以母亲病重为由,强烈要求提前复员回乡。连长看我态度坚决,老家确实困难,最终批准了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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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的那天是个清晨,天还没大亮。我没有告诉林晓曼,只是悄悄地收拾了简单的铺盖卷,背着我的绿军挎,坐上了离开军区的吉普车。透过车窗,我最后看了一眼首长家那栋熟悉的小洋楼,眼泪终于决堤而出。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忘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