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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白山市交通运输部门秉持有诉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持续强化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及非法网约车违规运营乱象,规范行业营运秩序,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为鉴,警示广大从业人员及网约车严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

案例一

2026年1月25日,驾驶员张某某驾驶车牌号(吉FD922**)通过滴滴叫车软件接单,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因本次属于第二次被处罚,属较重情节,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当事人张某某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同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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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6年1月28日,驾驶员康某某驾驶车牌号(吉FD600**)通过滴滴叫车软件接单,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因本次属于第二次被处罚,属较重情节,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当事人康某某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同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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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山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