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7时40分,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经过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与朝阳路口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常德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查处,因首次被查,民警依法对其做出警告教育处罚。同日,单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经过常德市城区建设路与武陵大道路口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常德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依法查处,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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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长期后,常德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聚焦“八类车辆”重点违法问题,在辖区持续开展“八类车辆”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确保春运后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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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中,大队民辅警在城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商圈及学校周边、进出城主要路段路口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或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私自加装遮阳伞具、违规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交通违法,大队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对现场查处的摩电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违法行为,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依法罚款处罚。同时,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深刻认识戴盔对骑乘摩电车辆安全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养成文明守法出行好习惯。连日来,大队累计出动警力300余人次,查处、劝导不戴盔违法450余起。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八类车辆”重点违法整治力度,常态化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及时纠正交通陋习,巩固整治成效,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为群众出行打造更加畅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小满
编辑:易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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