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医药机构的暂停、解除、退出医保服务协议信息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对暂停、解除、退出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一、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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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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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出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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