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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体制内非党员、非共青团员的公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不应被非法限制 。

一、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制、歧视信教或不信教公民 。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重申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不得强制、歧视 。

​体制内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首先是公民,非党员、非团员的,其宗教信仰自由受宪法与法律保护 。

二、党团员的特殊纪律要求

1.党章与党内法规明确不得信仰宗教;这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组织纪律,不是对公民权利的否定。

2.团章与团纪同样要求不得信仰宗教,与党员要求一致 。

​3.纪律约束:党团员自愿加入组织,即接受这一纪律约束;不认同就要退党、退团,仍享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

三、合法与合规体现

1.对非党员、非团员的体制内人员要求:不得因宗教信仰歧视、排斥、限制其录用、晋升、履职 ;必须遵守政教分离、宗教活动合法、不影响公务、不利用宗教从事违法活动等底线 ,不得在工作空间从事与宗教相关的活动。

2. 对党员、团员要求:信仰宗教属违纪,会被教育、限期改正,不改则劝退或除名。